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黄金”或“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芒市华盛金矿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盛金矿”)60%股权(下称“本次交易”)事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收购华盛金矿60%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收购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收购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增加优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王亚平、崔劲、张达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