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知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并认真审阅了公司事前提交的《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罗绍德 周荣 于跃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