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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基: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补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基健康”)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主要事项系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石河子市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兵9001民初2224号。就公司与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西域酒业”)发生股东知情权纠纷,石河子市法院做出裁定,现将本次诉讼裁定情况补充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受诉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原告: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新疆中信国安西域酒业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2019年3月18日

开庭时间:2019年5月9日

裁定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中信西域酒业成立于1999年4月9日,截至目前,注册资本5450万,股东持股情况为:

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出资4214.5万元占出资比例77.33%,中基健康出资1035.5万元占出资比例19%,刘洪利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比例3.67%。

在双方合同纠纷法律诉讼期间,中信西域酒业在向新疆高级法院上诉书中陈述曾发生超额支付银行利息之外的资金占用费约700万元。因中基健康从未知情此事,同时这种大额财务费用支出必将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由此2018年11月20日中基健康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告寄送《股东问询函》,提出“……作为出资股东,我公司就此询问以下问题:1、你公司除向银行借款之外,还向谁借款?“其他债权人”是谁?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其他债权人”借款利率是多少?比你公司银行借款利率高出多少?3、你公司向“其

他债权人”总计借款金额多少?是否构成重大交易?4、如果上述借款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关联交易,你公司是否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履行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特此发函,望你公司接函后五日内如实告知”。时至今日,中基健康未得到被告回复,为维护股东权益,遂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就上述内容,中基健康向石河子市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提供自1999年4月成立至今的公司章程(包括章程修正案)、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进行查阅和复制,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可以予以协助;

2、被告提供自1999年4月至今的公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供原告查阅,原告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可以予以协助;

3、请求明确被告提供查阅、复制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9)。

三、本次诉讼的裁定情况

在石河子市法院主持协调下,中基健康就所提诉讼请求中,被告中信西域酒业的相关材料进行了查阅、了解,已基本达成诉讼目的。故此,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向石河子市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石河子法院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基健康撤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兵9001民初2224号。

特此公告。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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