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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公司所涉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2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1-51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涉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因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公司公章,在未经公司内部流程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时任董事长关联方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与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搜易”)的借款签订了保证合同。高搜易就该《担保合同》相关事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公司为被申请人之一,标的金额约为53,681万元,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2020年12月3日决定受理该案。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8月20日、2019年1月26日、2019年6月22日、2020年1月14日、2020年12月10日、2021年5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8-89号)、《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9-07号)、《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19-60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07号)、《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相关文书的公告》(2020-102号)、《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21-25号),并在定期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仲裁进展请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2020)深国仲受5326号-17《中止仲裁程序通知》,因申请人高搜易提交的作为证据的另一案件仲裁结果有待确认,高搜易申请暂时中止本案的仲裁审理,待相关案件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后再恢复审理。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庭决定本案中止仲裁程序,原定于2021年8月12日的开庭取消。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上述仲裁案件通知并不是最终裁决结果,中止仲裁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仲裁案件,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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