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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升: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109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发来的告知函,结合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查询的数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股)质押开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宇驰瑞德22,650,0002015-11-06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4.29%自身资金需求
宇驰瑞德12,000,0002016-05-26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7.57%自身资金需求
宇驰瑞德22,650,0002016-02-24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4.29%自身资金需求
宇驰瑞德100,000,0002016-08-17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07%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157,300,000---99.21%-

(2)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股)质押开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蓝鼎实业90,000,0002016-08-17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80%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90,000,000---99.80%-

(3)于平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数(股)质押开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于平19,762,8452017-07-31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95%自身资金需求
于平8,000,0002018-06-20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8%自身资金需求
于平11,900,0002019-01-31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21%自身资金需求
于平5,000,0002019-06-04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5%自身资金需求
于平5,000,0002019-07-03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5%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49,662,845---55.15%-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持有公司股份158,550,3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7,300,000股,占其持股的

99.21%,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

(2)宇驰瑞德一致行动人、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90,178,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90,000,000股,占其持股的99.80%,占公司总股本的8.50%。

(3)公司自然人股东于平持有公司股份90,054,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662,845股,占其持股的55.15%,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冻结股数(股)冻结开始日冻结到期日执行人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宇驰瑞德12,000,0002017-08-182020-08-17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7.57%
宇驰瑞德22,650,0002018-05-252021-05-2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4.29%
宇驰瑞德1,250,3962018-05-252021-05-2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0.79%
宇驰瑞德22,650,0002018-05-252021-05-2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4.29%
宇驰瑞德100,000,0002018-05-252021-05-2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63.07%
合计158,550,396---100.00%

(2)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冻结股数(股)冻结开始日冻结到期日执行人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蓝鼎实业178,5822018-07-162021-07-15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0.20%

蓝鼎实业

蓝鼎实业90,000,0002018-07-162021-07-15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99.80%
合计90,178,582---100.00%

(3)韦振宇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冻结股数(股)冻结开始日冻结到期日执行人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韦振宇400,0002018-05-252021-05-2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0.00%
合计400,000---100.00%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股份累计冻结情况如下:

(1)宇驰瑞德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158,550,396股,占其持股的100.00%。

(2)蓝鼎实业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90,178,582股,占其持股的100.00%。

(3)宇驰瑞德及蓝鼎实业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400,000股,占其持股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三、其他事项

公司与股东宇驰瑞德和蓝鼎实业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一定独立性,宇驰瑞德和蓝鼎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和冻结,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宇驰瑞德和蓝鼎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和冻结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但若宇驰瑞德和蓝鼎实业被冻结的股份被司

法处置时,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和冻结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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