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