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