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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一、监事会概述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报告期内,公司职工监事李克成先生因工作变动,于2023年9月12日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专项会议,经职工代表民主表决,选举高小淇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共召开7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全部现场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1、2023年2月2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2、2023年3月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3、2023年3月1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3年4月1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德国Odersun公司长期股权核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3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6、2023年9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积极参与了公司的有关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董事会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程序等进行监督,保证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切实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规范高效,经营决策科学、合理,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公司的董事会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

4、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此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6、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本次激励计

划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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