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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增加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5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买方信贷模式购买产品或偿还未到期的买方信贷余额(买方信贷模式指客户通过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产品,卖方为买方的融资提供担保的销售模式)。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向买方提供担保总额为69,052.82万元人民币。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年度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的基础上,本次增加向买方提供2.5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本年内累计向买方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额度总计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公司或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

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2、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3、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为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0.5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金融机构、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差额补足协议等。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

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4、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年度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买方信贷额度的基础上,本次增加向买方提供2.5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本年内累计向买方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金额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

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股东会授权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34,934.00万元(包括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419,934.00万元,以及由于银行审批流程搁置,以前年度已授权通过担保额度并预计2022年内减少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额度1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224,201.5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经股东会授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1,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0,6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1%。经股东会授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买方授信担保额度为8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75,737.6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8%。经股东会授权为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70,610.95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8%。

本次担保后,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29,852.5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1,000.00万元,为外部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5,000.00万元,为开展资产池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另经授权正在履约的中长期项目担保额度为166,081.50万元,总计771,934.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67%。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九、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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