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8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长源电力 | 股票代码 | 00096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军 | 叶建兵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 ||
电话 | 027-88717021 | 027-88717132 | ||
电子信箱 | liujun@cydl.com.cn | jianbing.ye@chnenergy.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392,826,411.49 | 5,929,519,203.40 | 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7,442,847.14 | 258,220,929.73 | -62.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9,066,908.50 | 160,771,866.83 | -44.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65,640,561.14 | 409,184,345.20 | -10.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82 | 0.1013 | -62.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82 | 0.1013 | -62.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2.85% | -1.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3,642,610,831.82 | 23,354,372,796.80 | 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567,626,411.79 | 9,447,467,677.26 | 1.2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2,7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7.50% | 1,855,817,730 | 1,441,376,398 |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0% | 41,158,725 | 0 |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21% | 33,277,870 | 33,277,870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33,111,480 | 33,111,480 | ||||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1% | 16,638,935 | 16,638,935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4% | 12,056,200 | 11,980,032 | ||||
湖北正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0,006,242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3% | 9,156,755 | 9,151,414 | ||||
王梓煜 | 境内自然人 | 0.31% | 8,411,567 | 8,319,46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24% | 6,476,147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3.53%。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其它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万玉梅,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00,000股;股东胡波,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00,000股;股东邵运波,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472,9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长源01 | 149023 | 2020年01月10日 | 2023年01月13日 | 50,000 | 3.55%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59.02% | 59.15% |
流动比率 | 0.41 | 0.33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04 | 6.61 |
利息保障倍数 | 1.95 | 3.32 |
三、重要事项
1.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电力)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058)。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湖北电力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1年4月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3月25日、4月7日、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摘要)》;2021年12月17日,公司完成了配套资金募集工作,向24名发行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667,221股,1,199,999,998.2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到位。报告期内,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的199,667,221股股票于2022年1月21日完成了登记上市,公司总股份变更为2,749,327,699股,根据有关监管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和《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上述限售股份已于2022年7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2.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周峰先生因正常工作调动,书面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有关证券监管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叶建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和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021)。
3. 2020年12月,公司参股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清算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解散并启动清算注销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收到财务公司以货币资金形式分配的解散清算剩余财产,共计61,8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参股公司解散清算财产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该笔资金进行了会计处理,注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18,767,950元,增加盈余公积10,257,509.63元,增加未分配利润89,124,540.37元。
4.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所属公司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华严一期光伏项目)。华严一期光伏项目位于湖北省汉川市华严农场内,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静态总投资53,298万元(含送出工程),动态总投资53,740万元(含送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国能长源汉川市华严农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截至本报告期末,华严一期光伏项目已开工,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5.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新能源公司)增资26,722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增资13,629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国能长源荆门市源网荷储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掇刀200MW子项目(以下简称掇刀光伏项目)。掇刀光伏项目位于荆门市掇刀区麻城镇蔡院村,项目总装机容量29.86425万千瓦,动态投资122,407万元以内(含送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和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074)。截至本报告期末,掇刀光伏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已按工程进度向荆门新能源公司拨付增资款5100万元。
6. 报告期内,经履行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公司决定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5,667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公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安新能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3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02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公安新能源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公安狮子口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狮子口镇谷升寺村,规划装机容量10万千瓦,拟安装容量12.9975万千瓦,项目静态总投资51,771万元(含送出工程),动态总投资52,223万元(含送出工程),送出工程投资为10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公安狮子口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安狮子口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已按工程进度向公安新能源公司拨付增资款8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