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公司监事龙凤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职工监事罗丹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