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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网系统增容水源改造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网系统增容水源改造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经公开招标,确定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郎新明)为其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 PC项目的中标方,中标金额为4,291.202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日、8月28日、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052、057、060)。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9年9月18日,汉川一发与北京郎新明签署了《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工程合同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甲方(汉川一发,下同)同意乙方(北京郎新明,下同)负责甲方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项目。

2.合同价格:人民币4,291.202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风险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按照合同价款中关于设计费、合同设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调试费数额的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按类别分期支付。

4.交货和运输: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施工、安装机具,设备和材料的供货和运输及货物的现场保管和竣工后施工、安装机具的及时撤离现场,应在合同的框架进度下有序地组织设备运输和保管。本合同是总承包方式,在水源增容改造装置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所有设备交货、运输、保管均由乙方负责,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由甲方承担。

5.主要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结算资料的,未提出合理原因拒绝执行设计变更(零星委托)的,拖欠员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标准的,工程款未专项使用、给工程造成影响的,以及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热网系统三期增容水源改造工程合同书》。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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