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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最高余额为5.47亿元,2019年1-6月,贷款累计发生额为3.70亿元,期末余额为9.40亿元,交易均在国电网银上完成。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前身为湖南有色金属企业财务公司。2004年9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监复〔2004〕205号文批准,湖南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26家企业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全部按协议价格转让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2004年9月27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湘银监复〔2004〕206号文同意变更名称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财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8376896XA,法定代表人陈斌,注册资本505000万元,注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4层7单元501、50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18H211000001。其股权结构比例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15.17%;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12.68%;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9.51%;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28.98%;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比例均为

2.44%。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审计、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基本建成了“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 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制了《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调度管理办法》、《流动性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

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协定存款管理办法》、《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业务和存款账户进行规范,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银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资金安全性风险较小。

2. 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该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根据贷审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同意,设立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建立规范的贷款评审制度和流程,由信贷管理部出具授信调查和评审报告,由风险管理部进行风险审查后,提交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确保风险评价和信贷审批的独立性。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 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2)贷后管理。

信贷部依据《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对贷出款项

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财务公司根据《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确保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高效、科学进行,公司制定《国电财务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投资业务的项目立项、限额管理、投前调查、业务评审、投后管理、项目后评价等进行明确规定,坚持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相结合原则,坚持理性投资与组合投资原则,为保证证券投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1)财务公司证券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股票、基金、专户理财等产品。

(2)投融资管理部依据企业定位和发展规划开展立项调查工作,对投资机会进行研究,完成项目立项前的前期工作,编制投资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年度金融产品投资计划,提出立项申请。

(3)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年度证券投资方案、审定对证

券投资止盈止损线、高风险类别投资上限等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的重大事项。投融资管理部对自营证券投资实行备选库制度和投资经理制,所有自营证券投资通过交易室进行交易。

(3)风险管理部审查并受理业务部门提交的拟开展投资项目报告材料,全面了解整个项目内容,进行系统性的风险识别、度量和评估,厘定关键风险指标并建立风险预警方案,为具体项目执行提供可行性、必要性意见。对于初审可实行项目组织报送信贷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初审不可行项目则有权要求业务部门重新修订并进一步提供项目可行性。

(4)投资的事前综合分析评价和逐级审核审批制度有效降低了投资的风险并避免了未经授权的投资行为。

4. 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内部审计通过实行审计稽核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常规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重点审计工作与日常监控的有机结合,使审计工作覆盖了所有业务品种,操作流程,业务岗位。

5. 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该公司合规风险指标与业务

风险指标进行监测,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进行风险评估与监督。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国电网银”于2008年初由北京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2008年10月8日,系统正式全面上线投运。信息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报表平台、客户管理等功能。

该信息系统采用国际领先的SOA架构,在业内率先实现了内外网分离、大屏幕监控、实名付款等功能,并实现了集团通、财银通、网财通的服务模式。2009年6月,系统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测评,获得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级一级称号。为更好的保障集团资金安全,财务公司2012年在“国电网银”中开发实现了指纹识别功能,成为全国首家实现全部用户登录密码、密钥、指纹“三合一”安全认证方式的金融机构。该公司于2009年和2013年连续两届蝉联“中国电力信息化标杆”称号,2013年11月,“国电网银”荣获2013年电力行业信息化成果一等奖。系统为各业务部门分配不同业务功能,由财务公司管理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同时,该公司制定了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内所有计算机设备都要独自分别设定双重密码,更换密码的操作由计算机使用者本人操作,并由信息管理人员监督。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03亿元,同业款项62.9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84.51亿元。2019年6月末实现营业总收入6.36亿元,实现利息收入6.3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3.91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23亿元,实现利息收入12.5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8.97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6.78亿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巴三)25.83%,拆入资金比例0%,长短期投资比例42.72%,担保比例8.74%,自有固定资产比例0.07%。

(四)股东存贷情况(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投资金额存款(母)贷款(母)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76,598.50124,565.47-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46,351.50208,298.9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4,040.0024,245.05-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48,030.0025,766.8035,00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030.00108,878.3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48,030.0013,966.8689,000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320.004,649.938,000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12,320.004,213.3730,000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12,320.0057,445.93109,000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2,320.001,840.12-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12,320.0052.7240,000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12,320.003,096.54-
合计505,000.00577,020.09311,000

2019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

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五)本公司存贷款情况:(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存款贷款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00096643,587.5994,000.00

注①存款、贷款余额为2019年6月30日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出资48,030万元,占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9.51%,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且在财务公司的出资额与存款余额之和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和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述,截至2019年6月30日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

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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