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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公司副董事长肖宏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王超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徐长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沈烈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勤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做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五节“重要事项”有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九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

营业收入656,253.74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90,863.26万元,税金及附加7,225.58万元,管理费用8,440.30万元,财务费用22,169.9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2,369.44万元,其他收益383.28万元,投资收益5,402.94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103.4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808.53万元,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21,563.57万元。2018年度,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1883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99万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减少未分配利润19.06万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6,450.35万元,母公司2018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5,418.3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以2018年末总股本1,108,284,08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6,649.7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编制公司财务决算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个别认定与组合测试方法等会计估计事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变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加客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将增加公司2018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17,536.25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93,467.85元,合计6,811,004.11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72,148.83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回避了表决,出席董事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10亿元,期限9个月,注册额度两年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分期发行。同时通过交易所、证监会系统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3年,分期发行,并在取得核准批文后一年内完成首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券发行综合成本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终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需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广水市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并增资广水风电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广水风电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8,400万元,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广水市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该项目风电场规划容量49.5MW(兆瓦,下同),拟安装24台2MW及1台1.5MW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2,390小时,年上网电量11,948万千瓦时,项目静态总投资41,146万元(无外送工程),动态总投资41,982万元。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并投资建设中华山二期风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仍由九名董事组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决定提名:

杨勤、邓玉敏、赵虎、袁天平、薛年华、王超、周彪、汤湘希、汪涛等九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彪、汤湘希、汪涛等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彪、汤湘希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勤,男,1966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国家能源集团水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历任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建设部火电项目管理处副处长、电源建设部工程协调处副处长,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火电处处长,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招标中心主任,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长源电力总经理、国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展部主任。与董事候选人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玉敏,男,1964年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职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湖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三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三峡能事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与董事候选人王超同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10.8%)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虎,男,1965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国电湖北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历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科员、副科长,湖北省长阳县龙舟坪镇副镇长、县计委副主任,湖北省政府办公厅科长、副处级秘书、处长,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监事会主席。与董事候选人杨勤、袁天平、薛年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袁天平,男,1965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国电湖北公司执行董事。历任湖北汉川电厂热工分场主任、副总工程师,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源电力副总经理。与董事候选人杨勤、赵虎、薛年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年华,男,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经济室副主任、主任,国电华中分公司电源部副主任、生产经营部副主任、营销财务部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营销财务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综合管理部主任、规划发展部主任。与董事候选人杨勤、赵虎、袁天平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超,男,197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历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审计师、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资产财务部主任。与董事候选人邓玉敏同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持股10.8%)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彪,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国营武汉造船专用设备厂会计,湖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副所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审计部经理、副所长,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审计部经理、副所长,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卫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湘希,男,1963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与其

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涛,男,1970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历任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武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与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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