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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0-016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和九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年7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

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内容为: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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