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广场A栋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规、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