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9-09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宁波锦实等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使用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275,57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6,022,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346.17%,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宁波锦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锦实”)350,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90%的子公司宁波锦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慈溪市支行(以下简称“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项目银团”)申请350,000万元贷款,期限168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50,000万元。
2、为台州卓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卓舜”)65,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台州漫悦湾项目的发展,公司持股33%的台州卓舜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申请65,000万元借款,期限36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按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1,450万元。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新增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西安嘉丰等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了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详见2018年8月31日及2019年5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公司权益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 | 本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 | 可使用 担保额度 审议情况 | 是否关联担保 | |||
已担保 金额 (万元) | 可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 金额 (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股东权益比例 | 已担保 金额 (万元) | 未使用 担保额度 (万元) | ||||||
公司 | 宁波锦实投资有限公司 | 90% | 1.25% | 0 | 350,000 | 350,000 | 20.12% | 350,000 | 0 |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是 |
台州卓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 | 100.42% | 0 | 36,300 | 21,450 | 1.23% | 21,450 | 14,850 | 2018年第八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
合计 | 0 | 386,300 | 371,450 | 21.35% | 371,450 | 14,850 | - |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锦实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30日注册地点: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开发大道1388号6楼法定代表人:胡仁高注册资本:89,3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含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运营及维护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督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 收入 | 营业 利润 | 净利润 |
2018年度(经审计) | 40,441.41 | 453.75 | 39,987.66 | 0 | -62.34 | -62.34 |
2019年3月 (未经审计) | 40,848.20 | 511.18 | 40,337.03 | 0 | -0.64 | -0.64 |
2、台州卓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并表)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11日注册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章安大道218号<12-4>室法定代表人:雷霆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信用情况良好。股东情况: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资产 总额 | 负债 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 收入 | 营业 利润 | 净利润 |
2018年度 (经审计) | 54,930.32 | 55,258.82 | -328. 5 | 0 | -328. 5 | -328. 5 |
2019年3月 (未经审计) | 109,552.95 | 110,014.72 | -461.77 | 0 | -133.27 | -133.27 |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宁波锦实350,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承诺方:本公司
(2)承诺 主要内容:公司向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项目银团出具《承诺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3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
费用。
(4)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为台州卓舜65,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本公司、上海浦发银行
(2)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与上海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1,45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及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认为: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为上述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6,022,7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346.1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837,5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48.14%;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