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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7个直属分公司,即:大屯锡矿、卡房分公司、老厂分公司、冶炼分公司、铜业分公司、锡业分公司、运输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等7个省外销售分公司; 11个国内控股子公司,即: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公司、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业郴州锡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云锡(上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云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云锡(红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个旧鑫龙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个旧云锡双井实业有限公司、云锡文山锌合金有限公司;3个境外子公司,即:云锡资源(美国)有限公司、云锡(德国)资源有限公司、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对无经营业务的国内控股子公司和硕县矿产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纳入评价范围,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9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社会责任与保卫管理、全面预算、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市场与销售、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外包、科技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投资决策风险

公司为促进企业良好的发展,积极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来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但针对有色金属行业自身所具有的强周期、波动剧烈等特性来说,一旦投资决策失误,将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严重阻碍企业发展的步伐。公司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入手防范投资决策失误风险,一是从内部管理上完善投资决策,梳理了投资决策的业务流程,强化投资决策的信息收集、可行性分析、尽职调查、交易决策和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二是向外部资深专家咨询,征询并采纳专家意见。

(2)资源拓展风险

公司的资源储量丰富,但目前的采选规模还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冶炼项目需求,因此外购原料成为公司满足冶炼规模的重要途径。为夯实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近年来积极对外进行矿产资源的拓展工作,通过不断加强地质找矿,探获新增资源储量,科学配置自产资源和外购资源的比例,公司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实现当期资源消耗与地质找矿新增资源储量的相对动态平衡,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始终抓住产业发展资源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着力推进资源战略实施,加强对国内外矿产资源的信息收集,加大资源整合的力度,寻求新的地质找矿区域,进一步拓展找矿空间,确保生产持续发展的资源储量。

(3)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对于资源采掘类企业,市场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效益。受宏观经济影响,有色金属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剧烈,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一方面抓好成本控制和库存控制,另一方面加强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4)套期保值风险

公司制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细则》等一系列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套期保值运行符合制度规范。

在套期保值业务中制定年度套期保值计划,加强套期保值的计划管理,结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阶段性市场价格的预测,制定不同品种金属的季度套保策略和方案。加强期货头寸管理工作,实时监控操盘手每日交易和持仓情况,对交易浮动盈亏、资金状况、保证金及账户风险进行辨识和监控,并按汇报机制向期货套保管理委员会进行汇报和预警。通过实时监控、分析,不断调整和优化风险应对策略。通过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的综合运用,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5)客户信用风险

公司制定《客户授信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并及时修订,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不动产抵押等各种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对客户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错报的绝对金额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认定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错报的绝对金额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但低于

1.5%,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错报的绝对金额不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的财务损失;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

①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①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①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①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其直接财产损失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且其直接财产损失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但低于1.5%。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其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造成严重影响;

①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①因决策、管理、执行等原因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①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①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①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企业一般性损失;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带来一般性的影响;

①因决策、管理、执行等原因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一般性影响;

①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①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①其他对公司产生重要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内控建设的改革力度,高质量推进内控合规风控“三位一体”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监督为重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全过程的新型内控体系,加快公司融入国际化竞争的合规体系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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