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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审计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全票同意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分别于2023年7月6日和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审计专项服务审计机构选聘文件》和《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年1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2024年1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会计事项的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提出明确意见

(四)2024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对2023年度初步审计结果及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五)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让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聘期届满,为满足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开展了竞争性谈判,根据竞争性谈判的评分结果,拟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拟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垫的感谢。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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