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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9年8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经2019年8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及内幕信息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全体员工(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查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归口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做好本单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利分配方案或者增资的计划;

(十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十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十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十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和其关联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外部单位人员;接触内幕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由于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

第七条 公司需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讨论、编制、报送、审核、披露等各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时间等相关信息。

各单位需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可供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查阅。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码、职务、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等。

第九条 内幕信息产生以后,负责内幕信息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需填写《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式样见附件一),将其认为应当知晓该内幕信息的全部人员(不限于本部门或单位)进行登记,该登记表需经该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

公司在与中介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合同)时,若涉及公司内幕信息,需与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履行的保密责任,要求其提供知晓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名单。

第十条 需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披露前,相关责任部门需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复印件)与该拟披露信息同时报送公司证券部。公司证券部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复印件)与该内幕信息在信息披露审批流程中形成的信息披露审批单共同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存档,在信息披露审批单

上签字的人员视同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除按照本制度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

第十一条 需向外部使用人(含公司控股股东)报送的内幕信息,公司报送行为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报送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拒绝。公司依法对外报送内幕信息时,相关责任部门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将报送依据、报送对象、对外部使用人(含公司控股股东)保密义务的书面提醒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向外部使用人(含公司控股股东)提交《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使用须知》(式样见附件二),书面告知外部使用人(含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保密义务。外部使用人(含公司控股股东)收到公司内幕信息后,应按照其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较长、过程较复杂、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在该内幕信息形成的各重要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召开会议讨论、形成重要成果、取得阶段性进展等),负责内幕信息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该部门或单位的经办人应将其认为应当知晓该内幕信息的全部人员记载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由其所在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各单位需按照本制度规定,若出现上述属于内幕信息的情形发生,应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报送公司证券部。

第四章 责任追究与考核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认真履行内幕信息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应当进行核实并依据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

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第十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中介机构违反本制度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提请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处罚,并依法要求其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外部使用人违反本制度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请外部使用人所在单位进行处理;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公司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发生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内幕信息事项:

备注:1、内幕信息事项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一个内幕交易事项;

2、填报获取内幕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

3、填报各内幕信息知情人所获知的内幕信息的内容,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4、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填报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信息的依据,应列明该依据的文件名称、颁布单位及具体使用的条款。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使用须知为防范和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国务院办公厅、中国证监会、云南证监局下发了相关文件,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我公司本次提供的信息属于内幕信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特提示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二、请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请严格控制我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范围,不得扩散。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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