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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17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1、变更日期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2、变更原因近年来,由于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一直沿用的定额成本计

价方法不能及时将原料价格变动对中间周转品价值的影响反映出来,并且随着未来公司下属子公司云锡文山锌铟冶炼有限公司锌冶炼产能投入生产运行,公司整体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中间周转品成本管理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越来越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为经营管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将中间周转品原料成本的核算方法变更为:定额比例与在产品按完工产品计算相结合的方法。

中间周转品是指在锡冶炼、铜冶炼、锌冶炼、锡化工、锡材深加工过程中,在不同生产工序中产出的半成品、返回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提及的中间周转品均包括半成品和返回品),需进一步加工或重新返回生产工序。在生产规模一定、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中间周转品的种类、数量保持相对稳定,且 在产品价格

稳定且产销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对中间周转品采用定额成本计价方法有利于提高成本核算和管理的效率。

3、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中间周转品单位成本以定额计价。其计算公式:

某中间周转品单位定额成本=确定单位定额成本时的产品销售价格×某中间周转品的金属回收率-继续加工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2)单位定额成本在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保持不变;但若确定单位定额成本时的产品销售价格与实际产品销售价格偏离达到或超过30%时,需对单位定额成本进行修订。修订半成品、返回品单位定额成本时,新确定的定额成本与原定额成本的差额在当期已销售产成品和期末结存产成品之间按金属量进行分摊,分别调整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和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

4、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对半成品和返回品的原料成本采用不同的成本分配原则,即:返回品采用

定额比例结转法分配当期投入原料成本;半成品与产成品根据金属量据实分配当期投入原料成本。

当期投入原料成本包括两部份,一部份是当期投入的合格精矿、次精矿、混合精矿、富中矿、其他金属原料成本;另一部份是期初结存的半成品、返回品成本。

由于当期产出物料成本等于当期投入原料成本,相对应的当期产出物料成本包括当期完工产成品成本、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成本、期末结存返回品成本和期末结存半成品成本。

(1)期末结存返回品成本的确定期末结存返回品成本=期末结存返回品单位成本×期末结存返回品金属量。

期末结存返回品单位成本=当期投入原料的单位成本×返回品定价系数。目前,从市场上采购合格精矿均是根据适时的单位产品报价扣减一定的加工费用后确定成交单价。返回品定价系数参照合格精矿的定价规则,采用公平交易市场各参与方接受程度较高的折算比例(1-加工费扣减比例)。一般情况下,除非生产技术工艺、市场定价规则发生重大变化外,定价系数确定后均保持稳

定。

(2)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成本的确定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成本=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单位成本×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金属量。

如果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金属量小于或等于期初结存金属量,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单位销售成本取期初结存单位成本;如果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金属量大于期初结存金属量,超出期初部分的中间周转品单位销售成本取期末结存单位成本。

(3)期末结存半成品成本的确定期末结存半成品成本=期末结存半成品单位成本×期末结存半成品金属量。

①如果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金属量小于或等于期初结存金属量,则:

期末结存半成品单位成本=当期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当期投入原料成本-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成本-期末结存返回品成本)÷(当期完工产品金属量+期末结存半成品金属量);

②如果当期销售的中间周转品金属量大于期初结存金属量,则:

期末结存半成品单位成本=当期完工产品单位成本=(当期投入原料成本-当期销售的半成品的期初结存金属量×该半成品期初单位成本-当期销售的返回品的期初结存金属量×该返回品期初结存单位成本-(当期销售的返回品总金属量-当期销售的返回品的期初结存金属量)×该返回品期末结存单位成本-期末结存返回品成本)÷(当期完工产品金属量+期末结存半成品金属量+当期销售的半成品总金属量-当期销售的半成品的期初结存金属量)。

5、变更程序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由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不涉及追溯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自1998年成立以来一直对中间周转品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核算成本,公司成立至今,市场环境、物价指数和生产工艺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中间周转品的种类和统计口径也历经多次调整,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进行追溯重述并不切实可行,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不涉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无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规定,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损益的影响金额。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规定,对公司中间周转品原料成本采用定额比例与在产品按完工产品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将使公司各月的成本核算结果更符合市场情况,能够更加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为了让公司成本核算结果更符

合市场情况,使用定额比例与在产品按完工产品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中间周转品原料成本进行核算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其价值,符合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及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管理层和投资者更加及时地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为其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为了让公司各月的成本核算结果更符

合市场情况,使用定额比例与在产品按完工产品计算相结合的方法对公司中间周

转品原料成本进行核算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可靠地反映其价值,有利于更加及时、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会计核算实际和财务管理要求。

六、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发表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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