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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业股份: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
                           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7)第 KMV1075 号
                   (共一册,第一册)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日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 1
摘      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5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        评估目的 ............................................................................................................. 10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1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3
     五、        评估基准日 ......................................................................................................... 14
     六、        评估依据 ............................................................................................................. 14
     七、        评估方法 ............................................................................................................. 16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九、        评估假设 ............................................................................................................. 21
     十、        评估结论 ............................................................................................................. 2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3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4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2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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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
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
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
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
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
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
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
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
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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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
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
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
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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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
                                            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7)第 KMV1075 号
                                       摘        要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云南锡业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
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
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此需要对该经济
行为所涉及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评估,已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
     评估对象:依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为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基准日下的全部
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0 月 31 日
     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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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690.14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933.63 万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为 4,756.51
万元,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5,043.54 万元,增值额为 287.03 万元,增值
率为 6.03 %。
     特别事项:
     1、云南省个旧市卡房大黑山铅锌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证载有
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到期,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
矿权的延续变更手续。
     2、云南省个旧市棉花山铅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证载有
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3 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到期,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
矿权的延续变更手续。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起一年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
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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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和评报字(2017)第 KMV1075 号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贵公司的
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
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
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涉及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委托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被评估单位: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一) 委托人简介
     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91532501217887888A
     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
     注册资本:肆拾亿叁仟伍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陆角捌分
     实收资本:肆拾亿叁仟伍佰玖拾陆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陆角捌分
     法定代表人: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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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07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07 月 06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其矿产品、稀贵金属及其矿产品、非金属及其
矿产品的采选冶、加工、销售;化工产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建筑
材料批发、销售;进出口业务(按目录经营);矿冶机械制造;环境保护工
程服务;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井巷掘进;水业
服务;生物资源加工;仓储运输物流;有色金属深加工及其高新技术产品
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固体矿产堪查(乙级);动力电池、光能、太阳能的
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 企业历史沿革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 2006 年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英文名称:YUNNAN TIN GROUP
(HOLDING)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YTC,公司注册地址:云
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 121 号。
     云锡控股是具有 100 多年历史的老国有企业,其前身是 1883 年清朝设
立的个旧厂务招商局,1905 年设立为个旧厂官商有限公司,1909 年改组为
个旧锡务有限公司,1940 年重组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1950 年个旧解
放后,全部股份收归国有,称云南锡业公司。
     2001 年,国家为推进国有企业解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了债转
股政策,云南锡业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共同出资组建了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7 月云南锡业公司财
务账上的整体资产进入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 11 月云南省政
府批准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授权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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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为 16.45 亿元。2002 年以来,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资源
重组、行业整合,相继有个旧市新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9 户个旧市属国
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划转到云南锡业公司,德宏州梁河锡矿也于 2003 年划转
到云南锡业公司。2005 年省委省政府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整合,国资委对昆
明贵金属研究所持有的股权划转由云南锡业公司持有。同时,云锡老厂锡
矿、卡房、松矿、新建矿、前进矿等采矿权经评估后也转增为云南锡业公
司的资本金。2006 年经《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锡业公司改制为云南锡业
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云国资规划[2006]202 号)批准,云南
锡业公司改制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
步健全。
     2016 年,云南圣乙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首期 75 亿元国企改革基金对云南
省省属相关企业进行投资,其中对云锡控股投资为 22 亿元。2016 年 8 月,
国企深改基金通过云南圣乙昆明和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云锡控股增
资 22 亿元,增资后,云锡控股注册资本由 328,664 万元变更为 482,786.07
万元。云锡控股实收资本增加 154,122.07 万元,资本公积增加 65,877.93 万
元。该事项于 2016 年 7 月向云南省国资委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云国资产
权(2016)202 号。2017 年 9 月根据《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调整云南锡业集
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的通知》(云国资资运【2017】282 号)
批准,云南圣乙昆明和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云锡控股的持股比例由
31.29%调减至 16.14%,云南省国资委的持股比例相应调增为 83.86%。并于
2017 年 10 月完成股东变更,云南圣乙昆明和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云
锡控股的股权改由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东变更后云锡控
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金额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万元)        比例%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国有资本       65,163.8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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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国资委            国有资本     338,432.97     83.86
                       合计                             403,596.78     100.00
     评估基准日云锡控股控制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贵研铂业股份有
限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
     评估基准日云锡控股下属有 7 个分公司、26 家二级控股公司和 9 家二
级参股公司,云锡控股及下属公司是我国最大的锡生产、出口基地,锡的
生产工艺居国内外领先水平,拥有有色金属锡、铜、铅、锌、镍的采矿、
选矿、冶炼加工产品及其锡、铅金属的深度加工和锡化工产品,贵金属产
品,建筑安装及房地产开发,机械制造加工,材料物资购销,生产、生活
用水提供,宾馆、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门类齐全的生产经营体系,具有
较强的锡金属、贵金属技术创新和开发能力。云锡控股及下属子公司主导
产品“云锡牌”精锡、锡铅焊料是国优金奖产品,主要产品精锡锭于 1992
年在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注册“YT”商标。
     (二) 被评估单位简介
     一、企业注册情况
     被评估单位: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686157546W
     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金湖东路 118 号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注册时间:2009 年 3 月 9 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培龙
     经营范围:投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再生资源的利用、技术咨询
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红河州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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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产资源风险勘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 2009 年 3 月 9 日成立,注
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云锡资源公司出资 4500 万元,占 90%股权;红
河州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 10%股权。
     2015 年 5 月,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红河州矿产
资源风险勘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 10%股权转让给云锡集团资源
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后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 万元,持
股比例 100%。
     2017 年 9 月,经《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
议决议(2017)第 1 号》同意,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云锡红河资
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已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完成,新的营业执照已办理成功。
     三、股权结构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3 月 9 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
元,其中:云锡资源公司出资 4500 万元,占 90%股权;红河州矿产资源风
险勘查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占 10%股权。2015 年 5 月,云锡
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变更,变更后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出资 5,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2017 年 9 月,云锡集团资源开发有限
公司将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到云南锡业集团(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后,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5,0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近年资产及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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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计                5,144.32          5,157.52           5,158.39              8,690.14
   负债合计                 338.41            338,.41            338.41               3,933.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05.90          4,819.11           4,819.98              4,756.51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10 月
   销售收入                     0.00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12.92              13.21                 0.87             -63.48
    净利润                 -12.92              13.21                 0.87             -63.48
     2014 年的会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审计,
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 年的会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2016 年度
会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2017 年 1-10 月的会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
53030006 号)。
     (三)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是委托人(云南锡业集团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 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锡
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及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
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
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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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的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评估,已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已经《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17)第 91 号通过。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
     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86,901,350.60 元,其中:流动资产 74,218,447.88
元,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 12,682,902.72 元,其中:固
定资产 1,112,388.27 元,在建工程 11,570,514.45 元;负债总额 39,336,336.09
元,其中:流动负债 35,158,036.09 元,专项应付款 4,178,300.00 元,股东
权益 47,565,014.51 元。详细见下表: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55,076.21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74,163,371.67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35,158,036.09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74,218,447.88         流动负债合计           35,158,036.09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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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         产             金额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专项应付款                    4,178,300.00
    投资性房地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                      1,112,388.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11,570,514.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                                     递延税款贷项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8,3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39,336,336.09
    油气资产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股本                         50,000,000.00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专项储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                               盈余公积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82,902.72         股东权益合计           47,565,014.51
          资 产 总 计            86,901,350.6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86,901,350.60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其账面金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本次评估的资产总额 86,901,350.60 元,其中:
     1、流动资产 74,218,447.88 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
     2、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4,935,777.25 元,账面净值 1,112,388.27 元,包括
车辆和电子设备,其中车辆 3 辆,为丰田小汽车、帕杰罗越野车和江岭全
顺轻型客车。电子设备 164 项,主要为检测探测仪器、办公用电脑、打印
机、冰箱等。截止评估基准日,以上设备存放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
司的办公楼及车间办公室内,并有专人保管,所有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11,570,514.45 元,为个旧市卡房大黑山铅锌矿普
查和个旧市棉花山铅多金属矿普查的探矿成本支出款。
     4、负债总额负债总额 39,336,336.09 元,其中:流动负债 35,158,036.09
元,专项应付款 4,178,3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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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净资产 47,565,014.51 元。
       (二)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已提示企业对其拥有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
申报,企业承诺除上述资产外不存在其他拥有的、账面未记录的其他资产。
       (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
金额(或者评估值)。
       1、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审计结果。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矿业权共 2 项,由我公司代委托方另行委托云
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以同一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俊成矿评
报字[2017]第 149 号和俊成矿评报字[2017]第 150 号评估报告,本评估报
告仅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引用并参与计算。其引用情况和各矿业权的评估
方法和结果如下:
  序                         勘查(采矿)许可                                   矿权评估报告
           矿业权名称                             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
  号                             证编号                                             号
         云南省个旧市卡房
                              T531201109020450   勘查成本效用                   俊成矿评报字
   1     大黑山铅锌矿普查                                       6,248,300.00
                                            30             法                   [2017]第 149 号
                   探矿权
         云南省个旧市棉花
                              T531201109020450   勘查成本效用                   俊成矿评报字
   2     山铅多金属矿普查                                       8,109,500.00
                                            31             法                   [2017]第 150 号
                   探矿权
                                                                14,357,800.00
    合计
       除此之外,未引用其他报告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
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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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基准日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是 2017 年 10 月 31 日。
     (二)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确定。
     (三)本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基准
日一致。
六、评估依据
     经济行为依据: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二 O 一七年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2017)第 91 号。
     法律法规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五) 国务院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 年);
     (六)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
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七) 国务院国资委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八) 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九) 国资委、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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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十一)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委产权[2006]274 号;
       (十二)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
资产权[ 2009]941 号;
       (十三)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
资产权发(2006)306 号;
       准则依据:
       (一)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二)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三)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四)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五)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六)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七)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
[2017]35 号)
    (八)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九)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十)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 号)
       (十一)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十二)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十三)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产权依据:
     (一)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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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勘查(采矿)许可证》及延续的
情况说明;
     (三)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取价依据:
     (一)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7 年);
     (二) 汽车之家网站
     (三) 《2016 年-2017 年全国固定资产价值重(评)估系数标准目录》;
     (四) 国务院[2000]第 29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
例》;
     (五)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
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六)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讯网》;
     (七)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设备运行记录以及重大设备
构建发票;
     (八)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勘查核实的记录;
     (九) 重点设备询价资料;
     (十) 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成本
费用表等财务报表;
     (十一)      与此次整体资产评估有关的其它资料。
     其他依据:
     (一)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
     (二)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矿业权评估报告;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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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由于目前类似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项目在公开市
场缺乏交易案例和查询资料,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
       由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主要为探矿的普查阶段,目前
尚无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因此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故不宜采用收益法
进行评估。
       由于被评估单位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
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
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
础法。
    ●资产基础法
       (一) 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
分别进行评估:
       1. 货币类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
对账单、银行函证等进行核查,人民币货币资产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
值;
     2. 应收预付类流动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对应收类流动资产,主要
是在清查核实其账面余额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回收的数额确定评
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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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他流动资产:
     (二) 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将其分为以下几类,采用不同的评估方
法分别进行评估:
     1. 设备
     根据评估目的和被评估设备的特点,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对可以搜集二手市场交易信息的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
     评估价值 = 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不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的
增值税进项税。
     1)     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     运输车辆
     按照评估基准日同类车辆现行市场价,并考虑其相应的购置附加税、
牌照费及手续费等确定。
     ②     电子设备
     主要查询评估基准日相关报价资料确定。
     2)     设备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     电子设备
     电子设备及价值量较小设备,综合成新率按年限法成新率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设备尚可使用年限÷(设备已使用年限+设备尚可使用
年限)×100%
     ②     运输车辆
     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取二者之中的最低值作为调
整基础,再依据对车辆现场勘查的结果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结果作为其
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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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成新率= 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修正系数
     其中:
     年 限 法 成 新 率 =( 规 定 使 用 年 限 - 已 使 用 年 限 )/ 规 定 使 用
年限×100%
     里 程 法 成 新 率 =( 规 定 行 驶 里 程 - 已 行 驶 里 程 )/ 规 定 行 驶
里程×100%
     2. 在建工程
     根据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在建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查看了相关的凭证
和合同,由于在建工程为探矿支出,其价值对应探矿权价值,本次评估由
我公司代委托方另行委托云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以同一评估基准日
进行评估,本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进行引用并参与计算。
     (三) 负债: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
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纳入此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过
程如下:
     (一)     接受委托
     本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前,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人
员进行了会谈,并与本项目的审计师进行多次沟通,详细了解了此次评估
的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在此基础上,本资产评估
机构遵照国家有关法规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评估委
托合同》,并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核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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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
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评估对象和纳入评估范围的
资产及负债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评估人员听取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的相关介绍,了解
评估对象的现状,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对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
司的申报内容进行了账账核实、账表核实、账实核实。评估人员还根据评
估对象特点和评估业务情况,通过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政府部门、
相关专业机构、市场等渠道收集了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支持评定估
算等程序的相关资料。
     评估人员已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
表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了确认,并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了核
查验证。
    1.     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
     (1)库存现金:存放在企业财务部的保险柜中。我们核对了总账、现
金日记账和会计报表,并与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人员一起对现
金进行了现场盘点,并根据盘点日至评估基准日间的收入支出倒推到评估
基准日现金的余额,经盘点金额无差异。
     (2)银行存款:我们查阅了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0 月
31 日银行对账单,同时对各个账户进行了函证。
     2. 设备的清查
     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电子设备和运输车辆,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
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通过问、观、查等方式,了解设备的使用环境、
工作负荷、维护保养、自然磨损、修理及维护等情况;并通过接触设备管
理及操作人员,调查设备的管理、使用,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
况。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评估人员已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相应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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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或说明。
       3. 往来款项的清查
       对往来款项、评估人员根据申报明细表搜集了与其相关的原始资料、
证明文件及会计资料,对重要往来款项进行了函证,以清查核实后的相关
申报资料作为评估的依据。
       4. 在建工程的清查:首先了解其工程内容、查看了支付凭证;检查资
产评估明细表各项内容填写情况,核实资产评估明细表中数据与财务报表
在建工程账面数量是否一致,了解在建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资产状况;根据
申报的工程项目,审查其合同内容,并通过与财务人员交谈了解工程实际
进度情况及工程款项支付情况,分析账面值的构成及其合理性。
       5. 负债的清查:被评估企业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在清
查时,首先将申报表与会计报表、明细账、总账进行核对,同时查阅了相
关原始凭证及合同,对每笔款项逐一核实,确认其债务的存在与否,并对
大额款项进行函证。
       (三)   评估汇总及报告
       按照《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
告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估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和资产评估说
明。并按照本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内部审
核。
九、评估假设
       1.   一般性假设
       ①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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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其管理方式及水平、经营方向和范围,
与评估基准日基本一致;
     ④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被评估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管理和技
术骨干有能力、负责任地担负其职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⑤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采用的
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⑥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2.    针对性假设
     ① 此次评估涉及的卡房大黑山铅锌矿和棉花山铅多金属矿两个探矿
          权到期后能顺利办理延续。
十、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8,690.14 万元,评估价值为 8,977.17 万元,增值额为 287.03 万元,增值
率为 3.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933.63 万元,评估价值为 3,933.63 万元,
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4,756.51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 5,043.54 万元,增值额为 287.03 万元,增值率为 6.03%。评估结果详
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10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421.84      7,421.84            -               -
2   非流动资产                          1,268.29      1,555.32       287.03           22.63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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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111.24        119.54         8.30         7.46
9    在建工程                           1,157.05      1,435.78       278.73        24.09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             -            -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8,690.14      8,977.17       287.03         3.30
21   流动负债                           3,515.80      3,515.80            -            -
22   非流动负债                           417.83        417.83            -            -
23           负债合计                   3,933.63      3,933.63            -            -
24       股东权益(净资产)             4,756.51      5,043.54       287.03         6.03
      即:云锡红河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5,043.54 万元。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评估
人员已发现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
的有关事项。
      1. 云南省个旧市卡房大黑山铅锌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证载有
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8 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到期,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
矿权的延续变更手续。
      2. 云南省个旧市棉花山铅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勘查许可证》证载有
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3 日,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到期,矿业权人正在办理探
矿权的延续变更手续。
      3.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矿业权共 2 项,由我公司代委托方另行委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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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以同一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并出具俊成矿评
报字[2017]第 149 号和俊成矿评报字[2017]第 150 号评估报告,本评估报
告仅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引用并参与计算。
     4.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对股东权益价值
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5. 本次评估结论没有考虑流动性对股东权益价值的影响。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委托
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
估报告的使用人
     3. 根据相关规定本评估报告需提交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方可用于实现规定的经济行为。
     4. 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需经本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5.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超过 2018 年 10 月
30 日使用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无效。
     6. 本评估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仅使用报告中部分内容所导
致的可能的损失,本资产评估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报告日:2017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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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2017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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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附件一、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和明细表;
     附件二、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二 O 一七年第
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17)第 91 号;
     附件三、 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 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六、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矿权报告;
     附件七、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八、 委托人承诺函;
     附件九、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十、 签名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一、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十二、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十三、 签名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十四、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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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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