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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关于延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61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资金拆借概述

经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资本控股)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投)借入资金,金额为18.5亿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同期LPR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8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王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审议,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该项议案。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资金拆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成立日期:2003-03-31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
2022年15817.9611057.824760.14193.38

3.关联关系

国家电投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履约能力分析

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询,国家电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资本控股向国家电投借入资金,期限5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LPR,实际利率将随着5年期LPR调整而调整。

利息支出主要是向关联方支付借入资金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资金拆借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资金拆借基于资本控股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有利于金融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会议认为,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基于独立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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