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市公司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的临时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该额度可在批准的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的产品范围

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等。

(四)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委托理财事项截止日起一年内,即2022年2月4日-2023年2月4日。

二、审议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虽然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投向的是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不同的产品进行对比,结合以往合作经验、过往收益表现、产品风险与收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拟投资的产品。

2.公司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前做好资金使用情况预判,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做好临时性大额资金支出的备付工作,避免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跟踪,评估理财产品风险,跟踪资金投向和项目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在上市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关于资本控股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启 黄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