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5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王同明、赵长利、徐锴共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东方能源当前实际情况,拟以目前总股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6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323,005,111.20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