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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关于公司2021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拟定2021年半年度分配预案为:

以目前的总股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60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323,005,111.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自2021年8月26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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