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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专项审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

二○一九年度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报告(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目录页次
一、专项审计报告1-2
二、报表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1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1
过渡期权益表附注1-36

专项审计报告 第1 页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459号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按照后附的过渡期权益表附注四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过渡期权益表,包括2019年1-12月的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变动表、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变动表附表,以及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附注。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的编制是资本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发表审计意见。

一、 资本控股管理层对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是资本控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附注四所述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标的资产合并

专项审计报告 第2 页

过渡期权益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资本控股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后附的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附注四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资本控股标的资产2019年1-12月的合并权益的变动情况。

四、 对分发和使用的限制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了解,按后附的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附注二、三所述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确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于过渡期间的权益状况之目的参考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3月20日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页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7,399,143,063.531,966,029,206.3873,242,796.50183,671,947.77381,645,434.482,421,468,551.6212,425,201,000.2812,731,740,779.1225,156,941,779.40
加:会计政策变更66,602,585.00200,000.00-3,111,807.16-57,801,953.705,888,824.14-23,186,273.90-17,297,449.76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7,399,143,063.531,966,029,206.38139,845,381.50183,871,947.77378,533,627.322,363,666,597.9212,431,089,824.4212,708,554,505.2225,139,644,329.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312,999.9846,936,608.3150,277,603.57983,838,359.221,062,739,571.12675,818,329.021,738,557,900.14
(一)综合收益总额-18,312,999.981,081,052,571.101,062,739,571.121,059,757,569.022,122,497,140.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00,000.001,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00,000.001,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6,936,608.3150,277,603.57-97,214,211.88-384,939,240.00-384,939,240.00
1.提取盈余公积46,936,608.31-46,936,608.3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0,277,603.57-50,277,603.57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84,939,240.00-384,939,24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7,399,143,063.531,966,029,206.38121,532,381.52230,808,556.08428,811,230.893,347,504,957.1413,493,829,395.5413,384,372,834.2426,878,202,229.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 第1页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表

2019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编制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本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8,506,818,724.09
其中:营业收入5,462,330,601.55
利息收入1,846,493,371.27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197,994,751.27
二、营业总成本6,200,174,885.26
其中:营业成本5,163,453,592.10
利息支出329,071,405.8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761,921.62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9,568,790.65
销售费用94,864,122.05
管理费用464,051,772.88
研发费用4,450,332.56
财务费用96,952,947.51
其中:利息费用99,213,180.56
利息收入2,276,955.18
加:其他收益7,595,043.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95,842,165.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8,286,347.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2,337.91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926,818.2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9,540,882.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690,445,684.29
加:营业外收入30,148,475.96
减:营业外支出1,841,466.2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18,752,694.03
减:所得税费用590,108,547.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28,644,146.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28,644,146.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81,052,571.1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047,591,575.3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147,006.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8,312,999.9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7,729,723.83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7,729,723.8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416,723.8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416,723.85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2,165,993.71
七、综合收益总额2,122,497,14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62,739,571.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59,757,569.02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标的资产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资本控股”)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出资设立,2018年12月由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四公司增资,增资后实收资本为739,914.31万元,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4.8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50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2162P;法定代表人:王振京;注册资本739914.3万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重组上市并入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东方能源”),东方能源成为公司唯一股东,持股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与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融资业务的研发与创新;委托与受托投资;为企业重组、并购、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有色金属产品销售;组织展览、会议服务。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简称权属关系
1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百瑞信托子公司
2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子公司
3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财务公司子公司
4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先融期货子公司
5融和电投七号(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和电投七号子公司
6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先融资管先融期货子公司
7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融资管先融期货子公司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8日,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方案”)。2019年8月10日,上市公司取得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375号)。

2019年8月28日,上市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根据议案,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取得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60号),核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签署《标的资产交割确认书》,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

三、 标的资产交割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的编制背景

2019年4月,东方能源与国家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国企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中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东方能源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原股东所持资本控股100%股权。在资产交割过渡期间,增加或减少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均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权益以现金方式支付。协议约定,资产交割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19年12月31日。资产交割过渡期具体确定为2018年12月31日(不包括当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

四、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来编制。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标的资产合并过渡期权益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保险经纪业务应收账款组合2:信托业务应收账款组合3:贷款业务应收账款组合4:风险管理业务应收账款组合5:期货经纪业务应收账款组合6:资产管理业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代垫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往来款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房租押金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其他款项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

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19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①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或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10%(含10%)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确定组合的依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状态账龄分析法
应收票据组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1.001.00
7至12个月5.005.00
1至2年10.0010.00
2至3年20.0050.00
3至5年5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债务人发生资金困难的应收款项或已知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性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历史经验个别认定。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本公司期末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持有待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四)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以资产负债表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依据为: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的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十五)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8-400-512.50-2.38
通用设备直线法5-300-320.00-3.23
运输设备直线法4-100-525.00-9.50
电子设备直线法3-8.330-533.33-11.4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八)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本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如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的,对于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依据
软件3-10年直线法预期受益期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本公司在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时,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长期租赁款、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改良及其他本。

1、 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摊销年限

按预计受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

(二十一) 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业务

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及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资产。买入返售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卖出回购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的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到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卖出的金融资产仍按原分类列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二十二) 信托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本公司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以每个信托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及损益不列入本财务报表。本公司将管理人为本公司内公司、且本公司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定义的信托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十三) 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定期重新评估并判断自身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在评估和判断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了:结构化主体设立的目的、对结构化主体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及决策、对结构化主体的主导权利、对参与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对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影响力、与结构主体其他方的关系等事实和情况。本公司在判断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以代理人身份行使决策权时,还综合考虑了:

是否存在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单独一方、其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因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等多方面因素。

(二十四) 信托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本公司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以每个信托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及损益不列入本财务报表。本公司将管理人为本公司内公司、且本公司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定义的信托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十五) 期货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期货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开核算,实行专户封闭管理。按日进行交易手续费、交割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和划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二十六)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 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一,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第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是指同时满足:

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 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具体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货权转移单据,且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公司金融资产的时间和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考虑未来信用损失。本公司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溢价或折价等,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应当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通常情况下按贷款占用时间及合同利率、按月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提供服务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通过特定交易服务收取与交易的效益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在完成实际约定的条款后才确认收入。

(4)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约定的计费规则确认收入。

(5)期货经纪业务

在代理的客户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

(6)风险管理业务

本公司风险管理费收入主要为衍生金融工具收入与仓单服务收入,分别根据衍生金融工具协议、仓单服务协议约定的规则确认收入。

(7)其他收入

提供劳务时,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提供劳务收入金额,并于劳务完成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二十九)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和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 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本公司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

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一)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二) 买入返售与卖出回购业务

买入返售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向交易对手买入相关资产(包括债券及票据),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返售相同之金融资产。买入返售按买入返售相关资产时实际支付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卖出回购交易是指按照合同或协议以一定的价格将相关的资产(包括债券和票据)出售给交易对手,到合同或协议到期日,再以约定价格回购相同之金融资产。卖出回购按卖出回购相关资产时实际收到的款项入账,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卖出的金融资产仍按原分类列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内,并按照相关的会计政策核算。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的利息收支,在返售或回购期间内以实际利率确认。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利率差别较小的,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利息收支。

(三十三) 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托管人或代理人等受托身份进行业务活动时,相应产生的资产以及将该资产偿还客户的责任均未被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

(1)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对于资产管理业务,本公司以托管客户为主体或按集合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与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进行复核。本公司将管理人为本公司内公司、且本公司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定义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本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本公司按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由于本公司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贷款资金的风险及报酬,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贷款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对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本公司对与这些委托贷款有关的管理活动收取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

(三十四) 信托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本公司将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分开管理、分别核算。本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基本单位,以每个信托项目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独立核算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各信托项目单独记账,单独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及损益不列入本财务报表。本公司将管理人为本公司内公司、且本公司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定义的信托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十五) 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定期重新评估并判断自身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在评估和判断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了:结构化主体设立的目的、对结构化主体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及决策、对结构化主体的主导权利、对参与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对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影响力、与结构主体其他方的关系等事实和情况。本公司在判断是以主要责任人还是以代理人身份行使决策权时,还综合考虑了:

是否存在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单独一方、其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因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等多方面因素。

(三十六) 期货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期货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开核算,实行专户封闭管理。按日进行交易手续

费、交割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和划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十七) 一般风险准备、期货风险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的计提

1、一般风险准备

(1)先融期货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政策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规定,先融期货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期货经纪业务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2)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百瑞信托一般风险准备计提政策

一般风险准备是从净利润中计提的、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金。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百瑞信托运用动态拨备原理,采用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风险资产的潜在风险估计值后,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扣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当潜在风险估计值低于资产减值准备时,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动态拨备是金融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采取的逆周期计提拨备的方法,即在宏观经济上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低时多计提拨备,增强财务缓冲能力;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风险资产违约率相对较高时少计提拨备,并动用积累的拨备吸收资产损失的做法。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百瑞信托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财政部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参考金融企业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贷款总拨备率等情况,适时调整计提一般风险准备的风险资产范围、标准风险系数、一般风险准备占风险资产的比例要求。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百瑞信托将根据财政部的要求适时进行相应调整。一般风险准备计提不足的,原则上不得进行税后利润分配。经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百瑞信托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可用于弥补亏损,但不得用于分红。因特殊原因,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可将一般风险准备转为未分配利润。

2、期货风险准备金

先融期货按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手续费后的净收入的5%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3、信托赔偿准备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规定,百瑞信托按不低于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但该赔偿准备累计总额达到百瑞信托注册资本的20%时,百瑞信托可不再提取信托赔偿准备。

(三十八)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合并层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施行日尚未终止确认2019年1月1日之间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重组上市,执行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本公司管理层以2019年1月1日既存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与2018年12月31日相比,合并总资产减少15,573,535.43元,合并净资产减少17,297,449.7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888,824.14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23,186,273.90元。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不涉及该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对合并层面报表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不涉及本公司执行该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影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合并层面
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响。
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 2019年4月8日,重组前母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统一集团公司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及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法”调整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计财发〔2019〕17号),该通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重组前母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子公司国家电投财务公司涉及该项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了财务报表比较数据,2018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增加64,977,425.56元,合并净资产增加48,733,069.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1,695,936.60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2019年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13%,9%,和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1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其他税费按规定计缴。

(二) 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子公司先

融期货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 资本控股原股东享有过渡期权益情况

上表过渡期间权不归原股东享有的过渡期权益29,919,340.16元,其中:

1、资本控股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所持永城保险6.57%的股权原按成本计量,现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账面权益增加29,807,231.78元。因重组评估时已按公允价值对该股权估值,即该项股权增值因素已包含在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故原股东不再享有该项过渡期权益。

2、2019年4月,资本控股将所持北京融和晟源售电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12,108.38元,因重组审计及评估时已假设该股权于审计评估基准日前已处置,该股权处置收益已包含在重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故原股东不再享有该项过渡期权益。

扣除上述不归原股东享有的过渡期权益29,919,340.16元后,资本控股过渡期实现归属于原股东享有的权益1,038,709,055.10元,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原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项目余额备注
1、2018年12月31日归母权益总额12,425,201,000.28
2、2019年12月31日归母权益总额13,493,829,395.54
3、过渡期权益增加总额1,068,628,395.26
4、减:不归原股东享有的过渡期权益29,919,340.16原因详见下述
5、归原股东享有的过渡期权益1,038,709,055.1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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