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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吴连成、黎圣波、张腾、谷大可、夏鹏、张鹏、朱仕祥共计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新设立东方能源全资控股的平台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为标的公司,将东方能源旗下部分全资控股新能源发电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标的公司,与意向投资人合作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原计划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

截至本公告日,关于本次交易的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尚在履行程序中,结合预计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时间,公司决定取消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深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取消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2019年8月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深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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