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各项担保行为以及与控股股东的资金往来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履行了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作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贷款承担回购担保责任余额为139,013.38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担保。
2、公司没有发生报告期内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王晓明、肖成伟、王月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