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欣龙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欣龙控股股票代码:000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79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蒋墩路口西溪湿地国家公园二期北门福堤捌号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二级市场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9室-65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9室-65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二级市场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天堂硅谷持有公司49,760,810股股份,占欣龙控股总股本的9.24%;通过与海南筑华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受托海南筑华持有公司45,508,591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欣龙控股总股本的8.45%。因此,嘉兴天堂硅谷持有上市公司

9.24%的股份,并持有上市公司17.70%的表决权,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嘉兴天堂硅谷与硅谷天堂鹰杨(硅谷天堂鹰杨为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制主体,其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均受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嘉兴天堂硅谷与硅谷天堂鹰杨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林江、李国祥,因此双方为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合计增持上市公司26,91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天堂硅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数为55,144,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4%,并持有上市公司45,508,591股股份的委托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表决权的8.45%,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70%的表决权;硅谷天堂鹰杨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数为21,53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0%。嘉兴天堂硅谷和硅谷天堂鹰杨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24%的股份,并合计拥有22.70%的表决权,嘉兴天堂硅谷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目录

释义 ...... 6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介绍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介绍 ...... 13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的计划 ...... 17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 1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 18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及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 19

三、股份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情况 ...... 1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20

一、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20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1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21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1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21

四、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21

五、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 21

六、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 22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2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23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3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24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2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 26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 2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欣龙控股股票的情况 ......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欣龙控股股票的情况 ......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财务资料 ...... 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财务资料 ...... 30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 33

二、其他事项 ...... 33

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4

二、备查地点 ...... 3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 ......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 37

财务顾问声明 ...... 38

附表 ...... 41

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硅谷天堂鹰杨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欣龙控股、公司、上市公司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筑华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5.00%股份导致权益变动的行为
本报告书《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79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CWTB8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经营期限2019年1月28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蒋墩路口西溪湿地国家公园二期北门福堤捌号
通讯方式0571-870110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股权及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50.00%
2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2,500.0025.00%
3海南圣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500.0025.00%
合计50,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50.00%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控股股东。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

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1.84%的股权,为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王林江、李国祥通过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59%和3.91%的股份,同时王林江、李国祥分别直接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4%的股份。王林江、李国祥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18%的股份,控制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控制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综上,王林江、李国祥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林江、李国祥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①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

王林江、李国祥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住所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王林江中国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李国祥中国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②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

王林江、李国祥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如下:

A.王林江

起始时间任职单位担任职务任职单位主营业务任职单位注册地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6层601王林江、李国祥通过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59%,通过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1%,同时王林江、李国祥分别直接持股0.84%
2016年4月至今董事

B.李国祥

起始时间任职单位担任职务任职单位主营业务任职单位注册地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4年1月至今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7层705室王林江持股50%,李国祥持股50%
2014年1月至今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号院6号楼6层601王林江、李国祥通过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59%,通过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1%,同时王林江、李国祥分别直接持股0.8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除持有欣龙控股股份外,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控制关系
海南澎湃电能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7月24日4,500互联网信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嘉兴天堂硅谷持股100%
海南欣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993年1月14日3,333.33生产、销售虫草多糖质体、乙型肝炎特异性转移因子、乙型肝炎特异性免疫核糖核酸、生物药、中成药、化学药嘉兴天堂硅谷持股1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控制嘉兴天堂硅谷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万元)主营业务控制关系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7月5日8,0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王林江持股50%,李国祥持股50%
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7年8年15日100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王林江持股50%,李国祥持股50%
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23日443,214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制造电车;销售汽车、汽车零配件、医疗器械Ⅰ、Ⅱ类;制造汽车零配件;软件开发;生产医疗器械Ⅰ、Ⅱ、Ⅲ类;电力供应;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Ⅲ类王林江、李国祥通过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59%,通过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91%,同时王林江、李国祥分别直接持股0.84%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8月28日50,0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00年11月11日120,00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84%,王林江持股2.50%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2月8日29,199.0440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王林江、李国祥通过青岛硅谷天堂宏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69%,并接受19.08%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29.77%表决

除上述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的核心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是该等核心企业用于投资的主体,以及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控股股东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控股股东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王林江、李国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王林江、李国祥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权序号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持有单位及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鹏科技(603488.SH)通过宏坦投资持有展鹏科技10.69%的股份,并拥有29.77%的表决权主要从事电梯门系统、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成立于2019年1月28日,系设立用于投资的主体,主营股权投资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财务概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406,443,275.29414,893,806.49401,000,000.00
净资产269,441,761.40273,892,506.49400,788,000.00
营业收入0.00-161,139,066.370.00
净利润-4,450,745.09-126,895,493.51-212,000.00

注: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对公司合法存续、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于春山董事长中国北京
何向东董事中国浙江杭州
张 晟董事中国北京
张 瑜董事、经理中国浙江杭州
张荣超董事中国浙江嵊州
秦玉盛监事中国山东昌乐
王树玲监事中国浙江杭州
周显永监事中国浙江嵊州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9室-65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B8L6Y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11月16日至2037年11月15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9室-65
通讯方式010-621255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股权及控制关系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性质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有限合伙人西藏硅谷天堂琨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0.0099.00%
2普通合伙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1.0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控股股东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份额。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实际控制人

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西藏硅谷天堂琨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因此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00.00%的份额。

王林江、李国祥通过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五木阳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间接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59%和3.91%的股份,同时王林江、李国祥分别直接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84%的股份。王林江、李国祥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18%的股份,控制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而间接控制硅谷天堂鹰杨。

综上,王林江、李国祥为硅谷天堂鹰杨的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王林江、李国祥的基本信息和最近五年的任职情况见上文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所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参股公司及其主营业务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硅谷天堂鹰杨除本次交易后持有欣龙控股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参见上文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其核心业务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4、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控股股东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5、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参见上文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主要业务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成立于2017年11月16日,主营股权投资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的财务概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总资产5,311,756.175,312,853.505,314,905.2645,744.93
净资产5,311,756.175,312,853.505,314,500.26-5,275.47
营业收入0.000.005,331,603.850.00
净利润-1,097.33-1,646.765,319,775.73-5,275.47

注:2018、2019和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对公司合法存续、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张全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北京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欣龙控股的控股股东地位,有利于上市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有助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和持续稳定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的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具体的增持数量和时间视市场情况而定,若今后拟进一步增持或因其他安排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欣龙控股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权益的计划。

三、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19年12月21日,嘉兴天堂硅谷召开股东会,同意在获得欣龙控股的实际控制权之后承接海南永昌和投资有限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增持承诺义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1亿元,履行期限自欣龙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承诺变更事项起12个月内完成(因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窗口期、停牌事项,增持期限予以相应顺延)。

2020年1月13日,欣龙控股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承诺主体及承诺履行期限事项。

2021年11月19日,硅谷天堂鹰杨通过了合伙人决议,同意通过证券市场增持欣龙控股总股本4.00%的股票。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兴天堂硅谷持有公司49,760,810股股份,占欣龙控股总股本的9.24%;通过与海南筑华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受托海南筑华持有公司45,508,591股股份的表决权,占欣龙控股总股本的8.45%。嘉兴天堂硅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7.70%的表决权,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嘉兴天堂硅谷与硅谷天堂鹰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累计增持上市公司26,919,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控股股东关于增持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嘉兴天堂硅谷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累计增持5,3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硅谷天堂鹰杨累计增持21,5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增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2021年11月22日1,600,0000.30%
2021年11月23日3,710,0000.69%
2021年11月25日13,525,4002.51%
2021年11月合计18,835,4003.50%
2021年12月1日96,0000.02%
2021年12月2日520,0000.10%
2021年12月3日780,0000.14%
2021年12月6日1,304,3000.24%
2021年12月14日1000.00%
2021年12月1日-12月14日合计2,700,4000.50%
合计21,535,8004.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021年11月增持的价格区间为4.34元/股至5.03元/股,于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4日增持的价格区间为4.70元/股至4.84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兴天堂硅谷直接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数为55,144,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4%,并持有上市公司45,508,591股股份的委托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表决权的8.45%,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8.70%的表决权;硅谷天堂鹰杨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份数为21,53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0%。嘉兴天堂硅谷和硅谷天堂鹰杨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4.24%的股份,并合计拥有22.70%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嘉兴天堂硅谷、硅谷天堂鹰杨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及拥有表决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欣龙控股的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有欣龙控股的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嘉兴天堂硅谷49,760,8109.2455,144,81010.24
硅谷天堂鹰杨--21,535,8004.00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股)可支配表决权的比例(%)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股)可支配表决权的比例(%)
嘉兴天堂硅谷95,269,40117.70%100,653,40118.70
硅谷天堂鹰杨--21,535,8004.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及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鹰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欣龙控股的股份,不涉及交易协议的情况。

三、股份权利限制及其他安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欣龙控股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的股份不存在法定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一、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的欣龙控股26,919,800股股份,总金额14,778万元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欣龙控股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认购事项中:“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欣龙控股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欣龙控股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欣龙控股或欣龙控股实际控制人向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重大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调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欣龙控股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欣龙控股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法履行程序修改欣龙控股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今后明确提出相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系,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公司章程》及系列议事规则,并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为保证欣龙控股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继续保持欣龙控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欣龙控股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欣龙控股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欣龙控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欣龙控股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欣龙控股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欣龙控股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活动进行干预。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与欣龙控股不构成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王林江、李国祥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营业务均未与欣龙控股形成同业竞争。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侵占欣龙控股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本人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公司/本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欣龙控股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为了减少和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欣龙控股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杜绝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避免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将依照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次权益变动后,除非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上市公司之股东,本承诺将持续有效。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间不存在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已签署或正在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欣龙控股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硅谷天堂鹰杨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21,5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欣龙控股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欣龙控股股票的情形。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成立于2019年1月28日,系设立用于投资的主体,主营股权投资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其中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85,752.061,025,831.4973,801,315.55
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0,000.0036,010,451.77172,011,240.00
其他应收款28,000,000.00-155,187,444.45
流动资产合计38,585,752.0637,036,283.26401,000,000.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27,354,713.23337,354,71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40,502,810.0040,502,8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67,857,523.23377,857,523.23-
资产总计406,443,275.29414,893,806.49401,000,000.00
流动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00,005.38
应交税费1,300.001,300.0011,994.62
其他应付款213.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0,001,513.891,300.00212,000.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7,000,000.00141,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7,000,000.00141,000,000.00-
负债合计137,001,513.89141,001,300.00212,00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401,000,000.00401,000,000.00401,000,000.00
未分配利润-131,558,238.60-127,107,493.51-212,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269,441,761.40273,892,506.49400,788,000.0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406,443,275.29414,893,806.49401,000,000.00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1,139,066.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2,011,240.00-
投资收益-872,173.63-
二、营业总成本4,450,745.096,258,937.14212,000.00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750,749.201,664,148.20212,000.00
税金及附加-12,797.75-
销售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699,995.894,581,991.1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450,745.09-167,398,003.51-212,000.00
加: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3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50,745.09-167,398,303.51-212,000.00
减:所得税费用--40,502,810.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50,745.09-126,895,493.51-212,000.00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持有、处置金融资产和投资取得的收益-872,173.63-
收到其他与投资管理活动有关的现金2,213,408.0251,413.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3,408.02923,586.78-
金融资产和投资净增加额-182,167,268.78162,011,24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10,70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12,797.7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750,844.201,066,821.70155,187,444.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30,750,844.20184,057,588.23317,198,684.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537,436.18-183,134,001.45-317,198,684.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46,172.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46,172.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8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80.0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10,045,492.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401,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1,000,000.00401,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7,958,587.504,631,030.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958,587.504,631,030.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7,958,587.50136,368,969.16401,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450,531.20-46,765,032.2983,801,315.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37,036,283.2683,801,315.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85,752.0637,036,283.2683,801,315.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成立于2017年11月16日,系设立用于投资的主体,主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其中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774.3451,916.9553,968.7145,744.93
其他应收款5,260,936.555,260,936.555,260,936.55-
其他流动资产45.28---
流动资产合计5,311,756.175,312,853.505,314,905.2645,744.93
资产总计5,311,756.175,312,853.505,314,905.2645,744.93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405.0051,020.40
流动负债合计--405.0051,020.40
负债合计--405.0051,020.40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5,311,756.175,312,853.505,314,500.26-5,275.47
所有者权益合计5,311,756.175,312,853.505,314,500.26-5,275.4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5,311,756.175,312,853.505,314,905.2645,744.93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331,603.85-
其中:投资管理业务收入--5,331,603.85-
二、营业总成本1,097.331,646.7611,828.125,275.47
其中:业务及管理费754.721,100.00920.012,809.07
税金及附加9,568.08
销售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42.61546.761,340.032,466.40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78.39162.31159.09604.23
三、营业利润-1,097.33-1,646.765,319,775.73-5,275.47
四、利润总额-1,097.33-1,646.765,319,775.73-5,275.47
五、净利润-1,097.33-1,646.765,319,775.73-5,275.4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收到的现金--5,491,551.9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管理活动有关的现金78.39162.31159.0951,62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39162.315,491,711.0451,624.63
支付的各项税费45.28280.00169,516.1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管理活动有关的现金1,175.721,934.075,313,971.085,879.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1,221.002,214.075,483,487.265,879.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2.61-2,051.768,223.7845,744.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合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合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42.61-2,051.768,223.7845,744.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51,916.9553,968.7145,744.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774.3451,916.9553,968.7145,744.93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营业执照;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会决议、合伙人决议;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近5年处罚、诉讼、仲裁事项的声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欣龙控股的股票的情况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关于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交易的声明;

1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及处置上市公司股票计划的说明;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

17、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于春山2021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张全有

2021年12月14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项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杨士中 杨娇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张剑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于春山

2021年1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张全有

2021年12月14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股票代码0009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32室-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9室-6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1.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嘉兴天堂硅谷与海南筑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与硅谷天堂鹰杨受同一主体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9,760,810股 持股比例: 9.24% 持有的表决权:1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硅谷天堂鹰扬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00% 持有的表决权: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加5,384,000股 变动比例: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硅谷天堂鹰扬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加21,535,800股 变动比例:4.0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于春山

2021年12月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

张全有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