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建国先生、何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何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卫国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何建国先生、何卫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何建国先生减持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何卫国先生减持1,96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何建国 | ||||
住所 | 重庆市南岸区金山路****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何卫国 | ||||
住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8月30日至 2022年9月5日 | ||||
股票简称 | 河化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95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661,500 | 1.00% | |||
合 计 | 3,661,50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何卫国 | 23,700,000 | 6.47% | 21,738,500 | 5.9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700,000 | 6.47% | 21,738,500 | 5.9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何建国 | 21,981,497 | 6.00% | 20,281,497 | 5.5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981,497 | 6.00% | 20,281,497 | 5.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合计持有股份 | 45,681,497 | 12.47% | 42,019,997 | 11.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681,497 | 12.47% | 42,019,997 | 11.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2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公司股东何建国、何卫国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22,444股。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