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重庆长圣医药
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股份”)于2020年11月3日,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以及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签订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约定重药股份以5,955万元购买天圣制药所持长圣医药51%股权(不含重庆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位于万州区天子路214号的建筑面积330㎡的办公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5日、2021年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交易进展情况
重药股份已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63号),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变更登记的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