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药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股份”)以不高于每股9.41元,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 158,190,239股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13日、2020年6月30日、2020年8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二、交易进展情况
重药股份已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290号),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交割的前提条件已全部满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