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计划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茂业”)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845,5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2020年1月23日收市后,公司收到深圳茂业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深圳茂业的减持计划完毕时间为2020年1月28日(2020年1月24日至1月30日为春节公众假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茂业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茂业在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内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深圳茂业自2016年11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累计减持比例为0.98%,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计划减持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737,404 | 9.01% | 155,737,404 | 9.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678,442 | 5.02% | 86,678,442 | 5.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058,962 | 4.00% | 69,058,962 | 4.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茂业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深圳茂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深圳茂业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深圳茂业将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来深圳茂业及其一致行动人若有减持计划,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深圳茂业《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