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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董事会决议公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1-02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4月6日上午8:00在白鹭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85,352.93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811,003.05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94,102,641.42元,减支付 2019年度普通股股利12,576,560.49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655,300,430.81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0年末总股本1,257,656,049股为基数, 每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76,560.4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年度审计费用35万元。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议案

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进行了认真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需求,拟向19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9.50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最终额度及期限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实际需要,分别实施各项融资业务。以下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序号银行名称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工商银行新乡凤泉支行120000
2建设银行新乡分行80000
3中国银行新乡北站支行60000
4农业银行新乡平原支行50000
5农信社凤泉联社3000
6广发银行新乡分行20000
7中原银行新乡分行30000
8中信银行新乡分行40000
9光大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27000
10兴业银行新乡分行20000
11浦发银行新乡分行30000
12交通银行新乡分行59000
13邮储银行劳动南桥支行10000
14进出口银行河南分行160000
15汇丰银行郑州分行20000
16渣打银行郑州分行8000
17浙商银行郑州分行10000
18民生银行新乡分行28000
19平安银行郑州分行20000
合计795,0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1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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