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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迪: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9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凯迪

3、证券代码:00093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证券代码:000939)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13日暂停上市。

公司股票因前述情形被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净资产为负、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审核意见,2020年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5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间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019年5月28日,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劵有限公司签订《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协议书》,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公司正在与长城国瑞证劵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协议。

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44号、议案20),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70号、议案16),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702室

3、电话: 027-67869370

4、邮箱: 107906237@qq.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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