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中加基金-杭州银行-中加科兴国盛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加基金-杭州银行-中加科兴国盛特定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加基金资管计划”)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184,48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中加基金资管计划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紫光股份股票进展的通知》,截至2019年8月22日,中加基金资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 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次数 (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中加基金资管计划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8月22日 | 33.69 | 28.96-36.75 | 20,429,068 | 21 | 1.00% |
中加基金资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认购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加基金资管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155,107,912 | 7.59% | 134,678,844 | 6.5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5,107,912 | 7.59% | 134,678,844 | 6.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注:截至2019年5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中加基金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10,791,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2019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中加基金资管计划持股数量由110,791,366股增加至155,107,912股。同时,中加基金资管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情况说明
1、中加基金资管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加基金资管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目前,中加基金资管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加基金资管计划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紫光股份股票进展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