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3月7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人民币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