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8-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于英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吉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46,242,234,763.05 | 42,575,690,855.09 | 42,629,721,251.31 | 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6,037,760,078.59 | 25,147,171,072.85 | 25,183,383,543.73 | 3.39%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981,114,684.88 | 18.13% | 34,424,764,330.26 | 27.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9,047,943.87 | 35.32% | 1,162,221,566.69 | 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9,345,519.48 | 33.31% | 933,689,322.24 | 20.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92,208,720.20 | 584.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4 | 35.32% | 0.796 | 3.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4 | 35.32% | 0.796 | 3.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6% | 0.38% | 4.53% | -0.0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552,089.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593,651.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681,335.3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596,261.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40,547.4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10,180,897.35 | 银行理财产品等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6,351,778.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5,760,759.58 | |
合计 | 228,532,244.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5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4.50% | 795,339,811 | 760,718,371 | 质押 | 380,359,184 | ||
中加基金-杭州银行-中加科兴国盛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7.59% | 110,791,366 | 110,791,366 | 0 |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2号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4.57% | 66,752,862 | 66,752,862 | 0 | |||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86% | 56,395,044 | 0 | 0 | |||
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5% | 50,359,712 | 50,359,712 | 0 | |||
北京国研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5% | 50,359,712 | 50,359,712 | 质押 | 48,345,323 | ||
上海华信长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5% | 50,359,712 | 50,359,712 | 质押 | 16,800,000 | ||
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2% | 39,757,666 | 39,757,666 | 0 | |||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94% | 28,360,469 | 28,360,469 | 0 | |||
西藏健坤爱清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1% | 13,252,556 | 13,252,556 | 质押 | 13,252,556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56,395,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95,044 |
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 | 34,621,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21,440 |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 4,620,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20,130 |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010,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0,56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15,1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5,156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2,751,2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1,27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国寿瑞安 | 1,721,7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1,716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深 | 1,388,7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8,797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99,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920 |
俞国骅 | 1,19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6,6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林芝清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西藏健坤爱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同为赵伟国先生。除此之外,本公司对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俞国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1,196,6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56,600股,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 2018年9月30日(元) | 2017年12月31日(元) | 增减比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6,719,393.86 | 2,111,128.91 | 3,534.05% |
应收账款 | 7,552,632,992.52 | 5,504,290,907.59 | 37.21% |
预付款项 | 888,220,045.71 | 380,434,007.78 | 133.48% |
其他应收款 | 428,035,597.36 | 193,007,026.52 | 121.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06,104,233.44 | 425,473,467.00 | 65.96%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912,468,936.14 | 2,869,816,408.03 | 36.33% |
预收款项 | 1,724,844,943.90 | 1,259,415,642.80 | 36.96% |
长期借款 | 865,328,015.73 | 255,579,787.86 | 238.57% |
长期应付款 | 163,455,559.25 | 103,733,006.89 | 57.57% |
递延收益 | 252,023,293.61 | 171,869,956.64 | 46.64% |
股本 | 1,459,224,426.00 | 1,042,303,162.00 | 40.00% |
项 目 | 2018年1-9月(元) | 2017年1-9月(元)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34,424,764,330.26 | 27,017,139,949.33 | 27.42% |
营业成本 | 26,931,460,373.38 | 20,817,434,900.12 | 29.37% |
财务费用 | 244,296,120.82 | 95,187,273.70 | 156.65% |
资产减值损失 | 241,978,908.45 | 179,330,668.25 | 34.93% |
投资收益 | 112,476,180.09 | 235,284,112.42 | -52.2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4,023,393.86 | 1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208,720.20 | -225,485,680.39 | 584.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5,491,437.31 | 758,701,659.42 | -192.99% |
变动原因说明: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3)预付款项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现金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应收采购返利款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扩大所致;
(6)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增加所致;
(7)预收款项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所致;
(8)长期借款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9)长期应付款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扩大,收取项目保证金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股本比2017年末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1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所致;
(1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导致支付的现金折扣增加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及公司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上年同期处置千方科技股票取得的投资收益较高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本期购买的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扩大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净增加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8月10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发来的通知,
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该事项可能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2018年9月4日,清华控股与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清华控股拟分别将其持有的紫光集团30%、6%的股权转让给苏州高新、海南联合。同时清华控股、苏州高新、海南联合三方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共同控制紫光集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10月25日,清华控股拟对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与苏州高新和海南联合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共同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清华控股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紫光集团共同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向深投控转让紫光集团36%股权,并拟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清华控股和深投控一致行动或作出类似安排,达到将紫光集团纳入深投控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以实现深投控对紫光集团的实际控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对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权益变动事项尚未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且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清华控股转让紫光集团部分股权事项 | 2018年8月11日 | 《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2018年9月5日 |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收购报告书摘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
2018年10月19日 |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拟发生重大调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
2018年10月26日 | 《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对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的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1)持有其他上市 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 金额(元) | 期初持股 数量(股) | 期初持股 比例 | 期末持股 数量(股) | 期末持股 比例 | 期末 账面值(元) | 报告期 损益(元) | 会计核算 科目 | 股份 来源 |
002373 | 千方科技 | 80,488,940.59 | 19,500,000 | 1.77% | 19,500,000 | 1.33% | 219,375,000.00 | 780,00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增发股份 |
合计 | 80,488,940.59 | 19,500,000 | 19,500,000 | 219,375,000.00 | 780,000.00 |
(2)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 金额(元) | 期初持股 数量(股) | 期初持股 比例 | 期末持股 数量(股) | 期末持股 比例 | 期末 账面值(元) | 报告期 损益(元) | 会计核算 科目 | 股份 来源 |
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9,552,782.00 | 3,903,582 | 3.90% | 3,903,582 | 3.90% | 4,131,093.3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 股份 | |
北京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564,560.00 | 7,275,760 | 12.04% | 7,275,760 | 12.04% | 32,255,340.09 | 218,272.8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发起人和增发股份 |
合计 | 57,117,342.00 | 11,179,342 | 11,179,342 | 36,386,433.39 | 218,272.80 |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万元) | 未到期余额(万元)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万元)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63,592.00 | 330,942.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1,300.00 | 86,300.00 |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80,239.25 | 353.39 | |
合计 | 545,131.25 | 417,595.39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万美元)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万美元)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万美元)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万美元)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人民币万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800 | 2018年10月10日 | 800 | 800 | 0.21% | 451.5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650 | 2018年10月19日 | 650 | 650 | 0.17% | 355.4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550 | 2018年11月15日 | 550 | 550 | 0.15% | 106.3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880 | 2019年8月14日 | 880 | 880 | 0.23% | 39.62 |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4,000 | 2020年12月15日 | 4,000 | 4,000 | 1.06% | 1,887.70 |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远期 | 6,000 | 2020年12月15日 | 6,000 | 6,000 | 1.59% | 2,728.55 |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期权 | 2,000 | 2018年11月7日 | 2,000 | 2,000 | 0.53% | -72.50 |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无 | 否 | 汇率期权 | 2,500 | 2018年12月10日 | 2,500 | 2,500 | 0.66% | -94.20 | |||
合计 | 17,380 | 550 | 16,830 | 17,380 | 4.60% | 5,402.42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8月24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不适用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 |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2、内部控制风险:外 |
险等) | 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主要有: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2、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3、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信息分析,针对市场和业务变化对外汇套期保值方案进行定期回顾和适时调整,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6、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购买的衍生品产品为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汇率远期和汇率期权,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汇率变动所致,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确定。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管理与操作规程。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 |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7月3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2018年8月27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2018年8月28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2018年9月14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2018年9月19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2018年9月2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公司基本情况和未来发展方向 |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于英涛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