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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7-024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
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人民币 225,064,533.99 元,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发生额(元)            计提资产减值原因
 坏账损失                          9,146,479.96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计提
 存货跌价损失                    140,314,521.83      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部分投资企业存在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66,318,653.36
                                                            低于其账面价值
                                                  部分在建工程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9,284,878.84
                                                            值低于账面价值
 合计                            225,064,533.99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若经测试,未来现金流量没有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经单独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应收款项
的账龄和规定的提取比例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
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
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长期资
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核销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核销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计人民币
61,125,574.6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核销金额(元)                    核销原因
                                                     与欠款公司无法取得联系,经公司历年全力
应收款项(2 笔)                        83,675.00
                                                     追讨确认已无法收回。
                                                     公司所持有的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多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笔)             61,041,899.61
                                                     处于破产清算状态,并且确认无法继续推进。
合计                                 61,125,574.61
    (二)追讨欠款的措施
    本次核销不影响相关债权及资产的清收,公司法律部门及计划财务部将对本次
所有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
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进行追踪,一旦发现存在偿还的可能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2,885.96 万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因此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无影响。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将更有利于真
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
关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与核销
依据充分,真实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不涉
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认真核查公司上述资产的相关情况,监
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计提与核销依据充分,计提及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
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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