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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赵鹏飞、独立董事杨有红、冼国明、李晓慧、谢宏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赵兵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30%股权并托管60%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上市公司煤炭资源储备,增强上市公司整体实力,经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协商,公司拟收购冀中能源集团持有的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煤业”)30%股权并托管冀中能源集团持有的青龙煤业另外6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与冀中能源集团签署《股权收购及托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及托管山西冀能青龙煤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等意见的议案

公司在对本次拟收购的标的企业青龙煤业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分别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评估机构”)对本次拟收购标的企业拥有的采矿权及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

公司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谨慎审核了上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主要假设前提及评估目的、评估方法等。本次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及其关联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在本次评估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本次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提高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进一步发挥资金管理平台作用,推动业务结构升级,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进而增加投资收益,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制药”)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增资12亿元,其中,公司增资4.2亿元,冀中能源集团增资5.4亿元,华北制药增资2.4亿元,增资完成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赵兵文先生、刘存玉先生、赵鹏飞先生、张振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在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证、电子银承及信托融资等业务的议案

鉴于目前央行降低再贴现利率,银行票据贴现、福费廷等融资成本较低,为了拓宽融资渠道,多样化付款结算,以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银行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根据市场利率情况及企业自身业务需求,开展信用证、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信托融资业务,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在授信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有部分调整,公司董事会决定相应调整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谢宏、杨有红、张振峰,主任为谢宏;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冼国明、谢宏、赵兵文,主任为冼国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关于调整公司部室设置的议案

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对部室设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撤销董事会办公室,并入综合办公室;

撤销组织部、人力资源部,成立组织人事部;

撤销政策法规部、证券部,成立法务证券部;

撤销基本建设部、资源整合工作部、企业发展研究办公室,并入规划发展部;撤销非煤产业部、化解产能及去企业办社会职能办公室,职能划入企业管理部;撤销信息化管理中心,职能划入设备管理中心;撤销水泥厂管理处,职能划入水泥厂;撤销20万吨玻纤项目筹建处,职能并入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撤销选煤煤质部,职能划入运销分公司;撤销应急工作管理处,职能并入救护大队;将矿山安全部更名为安全管理部。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经营范围中的“1,2-二氯乙烷的批发(票面,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1日)”取消,并对并对公司章程的第十四条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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