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下调“17冀中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发行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冀中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557”)将于2020年7月26日期满3年。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二、发行人利率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5.17%,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具体票面利率调整幅度请以本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
三、本次下调票面利率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公司据此可以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四、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1、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郑温雅、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6层
联系人:邢汉钦、韩宇、娄一晟
联系电话:010-83939777
传真:010-66162609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