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000937 冀中能源)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周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郑温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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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90,905,369.93 5,530,461,939.57 -3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10,346.27 73,749,683.98 -9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031,830.22 45,943,302.81 -78.1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2,950,754.42 -119,813,238.64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0.0319 -94.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8 0.0319 -94.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5% 0.48% -0.4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2,469,724,600.34 41,723,540,932.22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504,070,041.25 18,368,568,804.55 0.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88,80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891,203.4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64,488.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925,688.01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68,861.4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328,573.73
合计 -5,021,483.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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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37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5.93% 1,248,363,318 405,228,758 质押 396,666,70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90% 459,340,732 77,038,172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88% 187,116,954 28,780,436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3% 90,521,45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38% 37,529,0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逆
其他 0.33% 8,999,988
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
其他 0.27% 7,224,203
A 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
其他 0.26% 7,164,741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
其他 0.17% 4,717,924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建宏 境内自然人 0.14% 3,925,96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43,134,560 人民币普通股 843,134,560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382,302,560 人民币普通股 382,302,560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58,336,518 人民币普通股 158,336,518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90,521,452 人民币普通股 90,521,452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37,529,099 人民币普通股 37,529,0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
8,999,988 人民币普通股 8,999,988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 A 股资源产 7,224,203 人民币普通股 7,22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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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
7,164,741 人民币普通股 7,164,741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
4,717,924 人民币普通股 4,717,924
证券投资基金
王建宏 3,925,961 人民币普通股 3,925,961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为
冀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电话、函证或上网查询等方式了解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了公司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的基本情况,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
限售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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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541,798,661.8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15%,主要是预付的材料、设备款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43,155,341.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85%,主要是由于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金牛天
铁煤焦化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58,935,965.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07%,主要是由于本期应纳税费减少所致。
4、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 164,741,637.42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3.05%,主要是由于支付本期到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所致。
5、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5,093,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15%,主要是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6、专项储备期末余额为153,560,547.9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7.76%,主要是由于本期部分安全工程未完工,未转销专项储
备所致。
7、营业收入本期金额为3,590,905,369.9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07%,主要是本期主要产品销量降低,产品售价下滑,共同
导致营业收入降低。
8、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2,880,629,035.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04%,主要是公司面对煤炭市场困难形势,通过提升内部管
理,减人提效,深入开展节支降耗工作,有效控的控制成本支出所致。
9、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491,973,336.0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70%,主要是公司面对煤炭市场困难形势,通过提升内部管理,
减人提效,严控各项非生产性支出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为-41,005,063.76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公司通过加大货款回收力度,降低了应收款
项余额所致。
11、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55,081,205.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71.35%,主要是本期确认了联营企业厦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投
资收益所致。
12、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本期金额为55,081,205.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7,194.90%,主要是本期确认了联营企业
厦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25,722,766.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2%,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34,203,962.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7.47%,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显德汪矿矸石电厂、水泥厂任县
粉磨站、峰峰矿区梧桐庄矿、金牛化工等单位停产,发生停工损失所致。
1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本期金额为1,224,582.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36.56%,主要是本期处置部分报废设备所致。
16、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37,844,983.3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66%,主要是利润减少,所得税也相应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金额为5,010,346.2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3.21%,主要是由于煤炭产品售价大幅下降,
致使企业利润减少所致。
18、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为-46,607,980.0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9.52%,主要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1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777,884,239.3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68%,主要是公司面对煤炭市场困
难形势,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有效控制用工所致。
20、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金额为518,732,142.1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65%,主要是本期煤炭产品售价下滑,导致税费减少
所致。
2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本期未收到参股公司分红所致。
22、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期金额为166,534,88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是本期收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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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公司购买咏宁水泥公司60%股权部分转让款所致。
2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5,475,024.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22%,主要是由于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所致。
24、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57,100,639.4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3.50%,主要是本
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2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上期本公司之子公司金牛化工本期
支付购买储运股权部分股权转让款所致。
26、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期本公司之孙公司盛鑫煤业收到少数
股东增资款所致。
2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378,650,133.33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05%,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减少所致。
2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37,108,118.9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12%,主要是本期归还借款利
息增加所致。
2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800,358.43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4.02%,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的手续费增
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
2014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水泥子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以水泥厂经评
估备案后的资产和现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亿元。2014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4年12月3日在河北省产权交易
中心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持有的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60%股权,挂牌价格24,566.86万元。2014年12月31日,经河北
省产权交易中心确认,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为咏宁水泥 60%股权的受让方,交易价格为 24,566.86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
日,公司已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并且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8月26日、2014年12月3日、2015年1月5日、2015年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注销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段王煤业以股权置换方式吸收合并天泰
煤业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段王煤业”)吸收合并公司另一控股子公
司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煤业”)。同时,为了保持公司持有段王煤业72%的股权不变,公司拟将段
王集团吸收合并天泰煤业后增加的1.24%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
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天泰煤业已经依法予以注销,段王煤业的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完成,天泰
煤业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段王煤业依法承继。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 12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转让邢台咏宁水泥有限公司 60%股权 2015 年 01 月 05 日 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2 月 03 日 巨潮资讯网
注销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02 月 14 日 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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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时间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就在本次重
组中以委托经营方式交公司经营管理的煤炭生产业务及资
产,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将根据如下不同情况
进一步采取措施以避免同业竞争:A、如相关矿井资源枯竭
或《采矿许可证》到期且不能续展的,交易对方将就该矿
井终止与冀中能源之间的委托经营,并依照相关程序关闭
该矿井;B、如在委托经营期间,相关矿井探明的储量、生
产能力增加,可开采年限延长,经公司同意,交易对方将
该矿井经营性资产转让给公司;C、经公司同意并放弃购买
权,交易对方可以将相关委托经营的矿井转让给无关联关
系的第三方,但交易对方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不得优于转
让给公司的条件。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进一步承诺函》
承诺如下:1)承诺除根据《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发
生应当终止委托经营的事件外,该协议对交易对方及公司
持续有效,交易对方不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委托经营终
止,或拒绝履行该协议。相关委托经营企业出现《委托经
冀中能源集团有
营管理协议》约定的应当终止委托经营的情形时,交易对
限责任公司、冀中
方及相关委托经营企业应当向公司提供委托经营终止情形
能源峰峰集团有
出现的证明文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在公司核查后,
资产重组时 限公司、冀中能源 年 03 承诺各方遵守了
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终止对该委托经营企业的委托经营。委 长期
所作承诺 邯郸矿业集团有 月 20 各项承诺。
托经营终止,交易对方及相关委托经营企业应当与公司核
限公司、冀中能源 日
算并结清欠付的委托经营费用,返还公司在委托经营期间
张家口矿业集团
提供给委托经营企业使用的资金或资产。委托经营终止后,
有限公司
除交易对方与公司就采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依法
关闭、停产、转让给冀中能源或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等)解决同业竞争的,委托经营企业均不得再从事煤炭开
采及经营业务,如有违反,交易对方承诺将继续按照《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向公司支付该委托经营企业的委托经营
管理费,该企业在终止委托经营后私自经营产生的收益由
公司享有。委托经营终止后,公司可以向终止委托经营的
企业派驻工作人员处理委托经营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并对
该企业终止委托经营后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交易对
方承诺对公司的监督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如交易对方或公
司发现委托经营终止的情形消除,经公司同意后,交易对
方将无条件恢复对该等委托经营企业的委托经营。交易对
方及其下属企业拟转让委托经营企业的资产或股权,均需
在审议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的董事会、股东会召开前,取
得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交易对方及其下属企业不得召开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上述委托经营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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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亦不得与相关第三方签署或达成委托经营企业资产或
股权转让的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在同等条件下,
公司对委托经营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2)承
诺如交易对方及其下属其他企业存在违反《委托经营管理
协议》、《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及《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之进一步承诺函》的相关义务及承诺,则交易对方将
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并对其下属企业违
反约定和承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关于关联交易承
诺函》承诺如下:“(1)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
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
利;(2)不利用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
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
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4)
就冀中能源集团、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及其下
属子公司与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
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
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
式。”4、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各方承诺保持冀
中能源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业务独立。
冀中能源峰峰集
团有限公司、冀中
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均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发
能源邯郸矿业集 年 03 承诺各方遵守了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对于办理代保管的股份, 长期
团有限公司、冀中 月 20 各项承诺。
自《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算锁定期。
能源张家口矿业 日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承诺:各方承诺将继续
冀中能源集团有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保障
限责任公司、冀中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行,确保公司信息披
能源峰峰集团有
露及时准确,保障和鼓励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中小投
限公司、冀中能源 年 06 承诺各方遵守了
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 长期
邯郸矿业集团有 月 15 各项承诺。
的变化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相
限公司、冀中能源 日
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
张家口矿业集团
续完整规范,避免因控股股东一股独大造成公司中小股东
有限公司
利益损害的情形。
冀中能源集团有 关于煤炭业务,冀中集团、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及张矿集
限责任公司、冀中 团在 2014 年 4 月 19 日进一步明确如下: 1、根据有关煤
能源峰峰集团有 矿的建设、生产、销售情况,对暂由冀中集团及其下属企
年 04
限公司、冀中能源 业继续经营管理的与煤炭生产相关的资产,在三十六个月 长期 承诺正在履行。
月 19
邯郸矿业集团有 内,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冀中能源,或本着对
日
限公司、冀中能源 冀中能源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2、就冀中集团通过下属企
张家口矿业集团 业峰峰集团、邯矿集团现拥有的煤田探矿权,在六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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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内,将按照市场价格优先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明
确表示放弃该矿权,则交易对方可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3、在拓展业务时,就可能存在竞争的情形均应在投
资协议签署前或投资决定作出前书面征询冀中能源意见,
冀中能源在核查后,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交易对方将该
项目移交或转让给冀中能源。如冀中能源认为该项竞争业
务具备投资价值,但因尚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盈利能力
较差或存在法律瑕疵、产权纠纷等因素,暂时不宜纳入上
市公司,可先行投资,在实施投资后三十六月内,采取收
购、委托经营或有利于冀中能源的其他方式将该项竞争性
资产或业务纳入冀中能源。
2014 2014 年 7
首次公开发
冀中能源集团有 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年 07 月 18 日至
行或再融资 承诺正在履行。
限责任公司 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月 18 2017 年 7
时所作承诺
日 月 17 日
公司严格履承
公司承诺以人民币 16 亿元的现金、按 6.18 元/股(定价基 诺,以人民币 16
准日即金牛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 亿元的现金,按
2012 2012 年 9
易日金牛化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认购金牛化工非公开 6.18 元/股认购
冀中能源股份有 年 03 月 10 日至
发行的不超过 25,890 万股 A 股股票,该等股票自本次发行 了金牛化工非公
限公司 月 06 2015 年 9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 开发行的
日 月9日
行日期间,若金牛化工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58,899,676 股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价格及股数亦将作相应调整。 票,并严格履行
股份锁定承诺。
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与金牛化工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作
为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作
出承诺如下:1、冀中能源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金牛化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其他对公司
2、在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对涉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
中小股东所
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金牛
作承诺 冀中能源集团有
化工之资金、资产的行为。4、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金牛
限责任公司、冀中 年 03 承诺各方遵守了
化工为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长期
能源股份有限公 月 06 各项承诺。
任何形式的担保。5、若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及其控制
司 日
的其他企业与金牛化工发生必要之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
市场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金牛化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