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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热电”)提供担保额度6,000万元。

审批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信息

公司名称: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724808849

法定代表人:杨永昌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4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中康桥

主营业务:供电;供汽;灰、渣、石膏、煤炭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华西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

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股权结构:华西集团持股51%,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4、华西热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46,566.45144,324.55
负债总额46,186.5247,415.1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379.9396,909.40
项 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
营业总收入32,784.9873,161.20
利润总额4,627.3612,897.27
净利润3,470.529,515.70

5、经核查,华西热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保证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的主合同

(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江阴市华西热电有限公司

(2)最高额保证。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8月7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前款所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办理贷款、银票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2、保证责任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进行互保的额度范围内,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上述被担保人资产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华西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1,801万元。公司累计为华西集团(含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0,1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4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其余对外担保金额为0。

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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