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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股份: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1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乙二醇(以下简称“MEG”),产成品短纤(以下简称“PF”)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公司拟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涤纶短纤维,年产各类涤纶短纤维40万吨,为石油炼化下游企业。受宏观经济及石油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PTA、MEG波动幅度较大,产成品PF受下游需求变化较大,为有效降低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金额和期限

在业务开展期间,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3、投资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参与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主要为原材料PTA、MEG以及产成品PF。

4、资金来源

商品衍生品交易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受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期货价格的波动时间与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非完全一致。相关业务在期现损益对冲时,可能获得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业务根据公司规定权限下达资金调拨和操作指令,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或是在手业务规模过大,均有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3)技术及内控风险:由于商品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或内部控制方面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4)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或合同约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2、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

(1)将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仅投资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PTA、MEG,产成品PF的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规定了套期保值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期保值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运营所需原材料PTA、MEG,产成品PF,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进行管理,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操作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PTA、MEG、PF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更好地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建立了《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商品衍生品交易行为,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上述衍生品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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