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秀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74),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