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信永中和(2021)郑州AA第30046号 |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审计报告 | |
公司财务报告 | |
— 资产负债表 | 1-2 |
— 利润表 | 3 |
— 现金流量表 | 4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28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 升龙广场3号楼A座28层 | 联系电话: telephone: | +86 (0371) 6688 3777 +86 (0371) 6688 37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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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XYZH/2021ZZAA30046
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天宏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郑州天宏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郑州天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郑州天宏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郑州天宏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郑州天宏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郑州天宏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郑州天宏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州分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郑州 |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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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
2020年12月31日 |
编制单位: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注释七年末余额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一)30,723.18 577,594.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631.22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30,723.18 578,225.9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二)34,052,268.00 33,414,146.94 无形资产(三)11,854,500.00 4,222,500.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非流动资产合计45,906,768.00 37,636,646.94 资 产 总 计45,937,491.18 38,214,872.90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资产负债表 (续) |
2020年12月31日 |
应付职工薪酬(四)87,517.85 71,103.70 应交税费(五)3,906.35 756.91 其他应付款(六)27,891,442.51 20,188,387.8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27,982,866.71 20,260,248.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负 债 合 计27,982,866.71 20,260,248.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七)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八)-2,045,375.53 -2,045,375.53 所有者权益合计17,954,624.47 17,954,624.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5,937,491.18 38,214,872.90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带#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
利润表 |
2020年度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政府补助 减:营业外支出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六、综合收益总额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注: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
现金流量表 |
2020年度 |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78,871.56 873,36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78,871.56 -873,363.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632,000.00 80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632,000.00 805,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632,000.00 805,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6,871.56 -68,363.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7,594.74 645,958.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723.18 577,594.74 -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2020年度 | ||||||||||
编制单位: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一、上年年末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提取专项储备 2.使用专项储备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 | ||||||||||
项 目 | 本年金额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 ||||||||||
2020年度 | ||||||||||
编制单位: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一、上年年末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二、本年年初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1.提取专项储备 2.使用专项储备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四、本年年末余额20,000,000.00 -2,045,375.53 17,954,624.47 注:加△楷体项目为金融类企业专用,加#为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加☆为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适用。- - | ||||||||||
项 目 | 上年金额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郑州大业工贸有限公司于2003年09月19日出资,经新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0万元,持有本公司股权70.00%,郑州大业工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0万元,持有本公司股权30.00%。2014年8月29日,郑州大业工贸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转让与陈苍。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权结构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00.00万元,持有本公司股权70.00%,陈苍出资600.00万元,持有本公司股权30.00%。2016年12月,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将其股份转让给了商丘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商丘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的股份,陈苍持有本公司30%的股份;2018年8月29日,商丘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的股份转让给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0%的股份,陈苍持有本公司30%的股份。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建材批发。主要经营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产品筛选、营销。(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后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商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本公司管理层,批准报出日为2021年2月20日。
(五)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2003年9月19日至无限期。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
和估计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系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 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应付债券等。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其根据附注四、(二十二)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①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②本公司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
资)之和。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6)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单独计算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计算。单项计算已确认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计算。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应收电费和热费款,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应收政府等款项,回收概率明显高于普通债权,历史经验表明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组合4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损失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按照组合计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④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六) 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七)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40 | 3 | 2.43-4.85 |
通用设备 | 5—18 | 3 | 5.39-19.40 |
专用设备 | 7—18 | 3 | 5.39-13.86 |
运输设备 | 5—9 | 3 | 10.78-19.40 |
其他设备 | 7—12 | 3 | 8.08-13.86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九)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确定资本化金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十)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十一)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二) 职工薪酬
本公司的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本公司的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
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薪酬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
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属于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的除外。本公司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对于职工虽然没有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来不再为本公司提供服务,不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本公司承诺提供实质上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的,如发生“内退”的情况,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前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在其正式退休日期之后,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间期末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辞退福利,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本公司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计人当期损益的辞退福利金额。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本公
司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总净额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三) 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2)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五)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五、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无
(二) 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无。
(三)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无。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无。
七、 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19年12月31日,“年末”系指2020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0,723.18 | 577,594.74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0,723.18 | 577,594.74 |
注:年末无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二) 在建工程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34,052,268.00 | 34,052,268.00 | 33,414,146.94 | 33,414,146.94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4,052,268.00 | 34,052,268.00 | 33,414,146.94 | 33,414,146.94 |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李岗矿建工程 | 34,052,268.00 | 34,052,268.00 | |
合计 | 34,052,268.00 | 34,052,268.00 |
(续表)
项目 | 年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李岗矿建工程 | 33,414,146.94 | 33,414,146.94 | |
合计 | 33,414,146.94 | 33,414,146.94 |
(三) 无形资产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原价合计 | 4,222,500.00 | 7,632,000.00 | 11,854,500.00 | |
其中:探矿权 | 4,222,500.00 | 7,632,000.00 | 11,854,500.00 | |
土地使用权 | ||||
累计摊销合计 | ||||
其中:探矿权 | ||||
土地使用权 | ||||
减值准备合计 | ||||
其中:探矿权 | ||||
土地使用权 | ||||
账面价值合计 | 4,222,500.00 | 11,854,500.00 | ||
其中:探矿权 | 4,222,500.00 | 11,854,500.00 | ||
土地使用权 |
(四)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71,103.70 | 554,009.38 | 537,595.23 | 87,517.85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563.81 | 32,563.81 | ||
辞退福利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其他 | ||||
合计 | 71,103.70 | 586,573.19 | 570,159.04 | 87,517.85 |
2. 短期薪酬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8,975.00 | 468,975.00 | ||
职工福利费 | 2,791.00 | 2,791.00 | ||
社会保险费 | 22,531.23 | 22,531.2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175.81 | 18,175.81 | ||
工伤保险费 | 4,355.42 | 4,355.42 | ||
住房公积金 | 43,298.00 | 43,298.00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1,103.70 | 16,414.15 | 87,517.85 | |
短期带薪缺勤 | ||||
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计 | 71,103.70 | 554,009.38 | 537,595.23 | 87,517.85 |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31,198.88 | 31,198.88 | ||
失业保险费 | 1,364.93 | 1,364.93 | ||
合计 | 32,563.81 | 32,563.81 |
(五) 应交税费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应交 | 本年已交 | 年末余额 |
个人所得税 | 756.91 | 6,472.03 | 9,621.47 | 3,906.35 |
合计 | 756.91 | 6,472.03 | 9,621.47 | 3,906.35 |
(六)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项 | 27,891,442.51 | 20,188,387.82 |
合计 | 27,891,442.51 | 20,188,387.82 |
1. 其他应付款项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单位往来 | 27,578,847.45 | 19,887,373.55 |
代扣职工款项 | 250,421.06 | 260,108.10 |
押金 | 10,140.00 | 10,140.00 |
应付费用 | 52,034.00 | 30,766.17 |
合计 | 27,891,442.51 | 20,188,387.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债权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未偿还原因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24,518,871.55 | 未至结算期 |
合计 | 27,518,871.55 | -- |
注:其他应付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款项1年以内7,632,000.00元,1年以上16,886,871.55元。
(七) 实收资本
投资者名称 | 年初余额 | 本年 增加 | 本年 减少 | 年末余额 |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投资金额 | 所占比例(%) |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70.00 | 14,000,000.00 | 70.00 | ||
陈苍 | 6,000,000.00 | 30.00 | 6,000,000.00 | 3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100.00 | 20,000,000.00 | 100.00 |
(八)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本年年初余额 | -2,045,375.53 | -2,045,375.53 |
本年增加 | ||
其中:本年的净利润转入 | ||
其他调整因素 | ||
本年减少 | ||
其中:本年提取盈余公积 | ||
本年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本年分配现金股利 | ||
转增资本 | ||
其他减少 | ||
本年年末余额 | -2,045,375.53 | -2,045,375.53 |
(九) 现金流量表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新金融准则)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723.18 | 577,594.7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7,594.74 | 645,958.4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6,871.56 | -68,363.73 |
5.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现金 | 30,723.18 | 577,594.7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723.18 | 577,594.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723.18 | 577,594.74 |
八、 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17号 | 煤炭开采和洗选 | 156,975.00 | 70.00 | 70.00 |
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商丘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火光明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火集团职工总医院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神火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永城市神火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许昌神火机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阜康市新利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永城市神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二)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关联方(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 24,518,871.55 | 16,886,871.55 |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50,759.90 | |
河南神火光明有限责任公司 | 8,714.00 | |
合计 | 24,578,345.45 | 16,886,871.55 |
十一、 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应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