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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21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向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500,000股,发行价格8.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16,92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19,077,66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797,842,340.00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7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再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678,169.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97,164,170.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153号《验资报告》。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797,164,170.8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11,083,342.19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786,447,026.19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24,636,316.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20,972,403.2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7,053,231.85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24,636,316.00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鉴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11月将项目结项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7,053,231.8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023,988,070.67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349,184.73
加:尚未支付/置换的发行费用1,255,624.35
募集资金余额2,025,592,879.7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度,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

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该事项已于2013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后,公司、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神火怢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资金用途资金存储方式
募集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账户余额资金用途资金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772501880002237621,725,430,596.42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9550881310490127730300,162,283.33偿还银行借款活期存款
合 计-2,025,592,879.7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55,658,332.03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692,261,941.96元合计747,920,273.99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73,800,000.00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674,120,273.99元。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445,965.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316号)。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该次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募集资金67,412.03万元中暂时闲置的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5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674,120,273.99元中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4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118,746.62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6,934,485.23元,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鉴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11月将项目结项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7,053,231.8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自2018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资金1,185,426,692.13元,其中,投入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885,426,692.13元,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00.00元;此外,公司己以自筹资金支付承销保荐费用(部分已从募集资金中先行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不含税)1,255,624.35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本年度尚未使用,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该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5,592,879.75元,其中:1,725,430,596.42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300,162,283.33元存放于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3)。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神火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神火股份募集资金2020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重大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形。保荐机构对神火股份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816,920,000.00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636,316.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11,083,342.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47,920,273.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1.16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688,000,000.00688,000,000.000.000.000.00----
2、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652,796,500.00652,796,500.000.00597,032,497.9091.46----
3、补充流动资金550,000,000.00456,367,670.800.00456,415,904.49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90,796,500.001,797,164,170.800.001,053,448,402.39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1,890,796,500.001,797,164,170.800.001,053,448,402.3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1、由于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2、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的整合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中原计划收购28家小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含采矿权),其中25家已经实施完毕,其余小煤矿因与其他小煤矿存在资源重叠、压覆等情况,由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其调整为由省内其他国有煤炭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公司不再继续出资收购其经营性资产。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号)精神,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公示了我省2016-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部分资源整合煤矿于2016-2018年关闭退出。 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号)精神,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公示了我省2016-2018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部分资源整合煤矿于2016-2018年关闭退出。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政策变化及成本因素:2012年6月以来,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自救器和避难硐室为主;同时,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中的临时避难硐室的验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现行临时避难硐室的造价远低于移动式救生舱的购置成本。 (2)地质条件及使用效果:河南省境内煤炭资源普遍埋藏较深、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大型矿井。对于小型矿井来说,移动救生舱系大型设备入井困难,实际使用中需要建设专门大硐室放置和来回拖动,使用不便,而且容纳人员较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考虑到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难硐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由原本用于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及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316号)。2012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9,445,965.9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2013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募集资金67,412.03万元中暂时闲置的5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0月14日,公司已将5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4年10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674,120,273.99元中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40,000.00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118,746.62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6,934,485.23元,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鉴于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11月将项目结项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7,053,231.85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资金提取完成后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048,653,597.71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1,748,653,600.001,723,988,070.670.000.000.00------
2、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48,653,600.002,023,988,070.670.00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2,048,653,600.002,023,988,070.670.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自2018年11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累计投入资金1,185,426,692.13元,其中,投入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885,426,692.13元,偿还银行借款300,000,000.00元;此外,公司己以自筹资金支付承销保荐费用(部分已从募集资金中先行扣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金额(不含税)1,255,624.35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该次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25,592,879.75元,其中:1,725,430,596.42元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300,162,283.33元存放于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73,800,000.000.0073,969,567.90100.002014/12/1712,723,678.82未达到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674,120,273.9924,636,316.00683,665,371.90100.002018/12/222,606,009.06未达到
合 计-747,920,273.9924,636,316.00757,634,939.80100.00-15,329,687.8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变更原因: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中,原计划收购28家小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含采矿权),其中25家已经实施完毕,其余小煤矿因与其他小煤矿存在资源重叠、压覆等情况,由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其调整为由省内其他国有煤炭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公司不再继续出资收购其经营性资产。 2、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变更原因:(1)政策变化及成本因素:2012年6月以来,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自救器和避难硐室为主;同时,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中的临时避难硐室的验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现行临时避难硐室的造价远低于移动式救生舱的购置成本。(2)地质条件及使用效果:河南省境内煤炭资源普遍埋藏较深、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大型矿井。对于小型矿井来说,移动救生舱系大型设备入井困难,实际使用中需要建设专门大硐室放置和来回拖动,使用不便,而且容纳人员较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考虑到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难硐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2013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4月16召开的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和2013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吨煤运输盈利能力已超过预期,但因泉店煤矿火车销量未达到预期,导致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吨煤运输盈利能力已超过预期,但受永城铝厂产能转移后全线关停、永城电厂机组转公用后发电量下降、薛湖煤矿按照“双六”规定组织生产后产销量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电解铝、氧化铝及煤炭的火车发运量远低于预期规模,导致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龙飞 张 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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