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背景及定价依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定价政策符合市场规则,调整理由充分,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神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神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认为本次向上海国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是上海国贸各股东方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该担保事项系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马 萍 | 文献军 | 谷秀娟 |
徐学锋 | 黄国良 |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