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解决下属2250热轧板厂热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房地不一的权属瑕疵,有利于规范产权管理,促进公司正常生产运营。本次交易以评估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管炳春、张建平、谢岭、赵俊武
2021年1月4日